时间:2023-05-20 09:51:54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各类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但是案件质量相对平稳,各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一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及办结数量均大幅下降,不起诉率有所提升,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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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办理质量较高,整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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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情况。对于不批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无提出复议复核情况。
3 捕后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轻刑判决占比减少,无捕后无罪案件。对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后,决定不起诉1人,去年同期为0人,该案系捕后达成刑事和解,在和解后已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免于刑事处罚0人,去年同期0人。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中,逮捕后判处缓刑、拘役、单处附加刑等轻刑的7人,同比下降74%,占捕后生效判决总人数的14%,同比减少18个百分点。
4 无撤回起诉案件,无法院退回案件。
(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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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纠正违法情况。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同比上升200%。
3 检察建议情况。针对刑事案件发检察建议2份,去年同期为0。
4 抗诉情况。针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3件,去年同期为0。
(四)“案-件比”仍有较大压缩空间,退回补充侦查数量大幅上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下降幅度明显。
经概算,刑事“案-件比”为1:3.29,高于长春地区平均值。造成“案-件比”上升,主要是由于退回补充侦查数量上升幅度较大。
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大幅下降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趋势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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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的案件中
3 值班律师发挥较大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
(六)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变更承办部门后开展情况较好,未发生数据大幅下降的情况。
(七)未成年人检察。
1 受理情况
2 逮捕和起诉情况
3 判决情况
4 特殊制度执行情况
开展社会调查1次。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工作情况
(一)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四)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
(五)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三、其他检察业务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 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展检察监督37件次,提出改进检察建议8份。
2 建立相关档案情况:建立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档案41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档案37件、交付执行检察档案96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档案49件。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控告类信访事项1件,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2件。办结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
四、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
(二)涉及疫情案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