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13:21:09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茂名市检察院组织公安、法院及律师代表在电白区检察院对严某新刑事申诉案进行了申诉结果公开答复会,这是公检法律首次联合为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新尝试。
此次答复会由茂名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案件承办人黄文结主持,邀请了电白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电城镇政府维稳办代表、电城镇下海村治保主任及驻村律师参加。
申诉人严某新因不服电白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茂名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黄文结副主任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调阅卷宗、询问原案承办人案件办理情况,听取申诉人的意见等,认为原案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电白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正确,在会上承办人当场宣读了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原案承办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及承办法官均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详细答复,就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等问题答疑解惑、释法说理。
随后,5名受邀人员逐一发言,一致认为公开答复过程规范、有序,依法保障了申诉人的权利。申诉人的诉求得到了充分表达,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
最终,申诉人严某新对申诉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认同,对办案人员的付出表示感谢。
来源:茂名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