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网站(乐山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时间:2023-05-20 23:25:00来源:法律常识

乐山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网站(乐山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5月27日宣判无罪后,朱晋川在马边县法院外留影。

5月27日宣判无罪后,朱晋川和母亲、律师在法院外留影。

朱晋川无罪。5月27日上午,马边县法院,听到这5个字后,乐山人朱晋川心潮澎湃。

“终于还我清白了!”今年30岁的朱晋川,2008年12月25日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2009年4月15日被马边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被关押3年4个月零29天后,2012年5月23日,该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撤销了抢劫罪,但同时又判决其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免于刑事处罚。今年5月27日,法院终于改判朱晋川彻底无罪。

从抢劫罪到非法侵入住宅罪再到无罪,从10年有期徒刑到到免于刑事处罚再到无罪,这8年多里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曲折?

事发:帮人收账迷了路 被当抢劫犯抓获

朱晋川是乐山市中区人,中专毕业后当了两年兵,后到成都铁路局达州机工队工作。2008年9月,在重庆岗位培训放假期间,21岁的朱晋川回到了乐山。那年12月24日下午,他随朋友一起到马边,帮忙催收1800元欠款。当天晚上,路过县城北门桥时,看到停着几辆警车,以为是抓自己的,便决定绕道走。

慌不择路之下,朱晋川和朋友走散了。“鞋都跑掉了一只。”朱晋川回忆说,迷迷糊糊中他躲进一个草垛睡着了。12月25日凌晨6时30分许,朱晋川醒来后又冷有饿,来到该县民建镇东光村3组一民房前,“身上打湿了,皮鞋也丢了,想烤烤火,再借双鞋。”

朱晋川说,他还没来得及敲门,女主人苏某就开了门,可能是看到他吓着了,尖叫着跌倒在地。苏某的丈夫董某惊醒后出来,还误以为他是熟人,招呼他进屋坐。朱晋川没敢进屋,董某也反应过来,操起锄头就上来,吓得朱晋川撒腿就跑。但没跑多远,就被董某和村民抓住,打了一顿送到派出所,“说我是抢劫犯。”

原审:持刀抢劫判10年 被告人称遭逼供

2009年1月12日,朱晋川被批准逮捕。同年3月19日,马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朱晋川犯抢劫罪。同年4月15日,马边县法院作出该院(2009)马边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法院认为朱晋川为谋取钱财,持刀闯入他人家中抢劫,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这份判决书中,马边县法院认定:苏某起床开门时,见到朱晋川持刀站在家门口,于是大声呼救,退进屋中,倒在地上。朱晋川持刀冲入,并威胁苏某:“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苏的丈夫董某闻讯,赶来和村民一起将朱抓获。因为未上诉,原审判决不久便生效,朱晋川被送往雷马屏监狱服刑。

“实际上,我既没持刀,更没有抢劫。”朱晋川回忆说,他第一次接受讯问时,称自己到苏某家门外,只是想烤火、借鞋,但办案人员没有采信,还对自己刑讯逼供,“他们说我持刀抢劫,我怕不承认要挨收拾,只好承认了。”于是,在侦查阶段的5次供述中,朱晋川第二、三、四次均承认了持刀抢劫。

再审: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免于刑事处罚

服刑一段时间后,朱晋川决定说出实情。2009年6月23日,朱母接到儿子来信,称自己并未持刀抢劫。同年8月4日,朱晋川向乐山市中级法院提出请求再审申诉,同时向乐山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根据相关程序,朱晋川的请求被批转回马边,但不久后马边县法院、马边县检察院均未满足其请求。

但朱晋川母子没有放弃,2009年11月20日委托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丁建华两位律师再次提出申诉。2010年7月27日,乐山市检察院作出乐检建【2010】01号检察建议书,认为该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并向马边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此案。2011年5月3日,马边县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再审该案。

2012年5月23日,马边县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法院认为,朱晋川不构成抢劫罪,但其非法强行闯入苏某家中,干扰了苏某及家人正常生活,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判决:撤销(2009)马边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朱晋川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免于刑事处罚。与原审判决相比,再审判决未认定朱晋川持刀抢劫。

重审:证据不够确实充分 被告人无罪

于是,在被关押3年4个月零29天后,朱晋川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抢劫罪是撤销了,但又给我戴了个非法侵入住宅罪。”朱晋川不服提出了上诉。2012年7月2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朱晋川不服,提出申诉。2013年9月10日,乐山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申诉,朱晋川仍然不服,申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

2015年7月13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乐山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及马边县法院的原审、再审判决,发回马边县法院重新审判。2015年9月22日,马边县法院重新立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25日、12月7日两次公开审理了该案。

今年5月27日,朱晋川终于等来重审宣判的日子。“早上7点从乐山出发,10点半正式开庭。”朱晋川说,因为已经审理过多次,这次开庭的时间很短,几分钟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宣布了判决结果。

法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晋川犯抢劫(未遂)罪所提交的证据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法院判决:朱晋川无罪。

焦点:

A、是否持刀? “刀”至今未找到

3次审判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焦点。而认定的关键在于,朱晋川是否持刀、是否出言威胁。

原审判决认定,朱晋川持刀。主要证据包括:朱在侦查阶段的5次供述中,第二、三、四次供述共3次承认持刀,第1次供述为1米长的砍刀,第2、3次供述为80厘米的“东洋刀”;当事人苏某陈述说,是40厘米长的刀;苏丈夫董某称,是1米长的刀;董某母亲高某称,是20厘米的刀。究竟是砍刀还是东洋刀,是1米、80厘米还是40厘米、20厘米?尽管朱晋川当场被抓获,但至今未找到这把“刀”。

于是,再审判决认定,苏某、董某、高某对作案刀具的特征描述差异较大,矛盾不能得到合理排除,侦查机关也未能找到作案刀具,朱持刀抢劫的证据不充分。

重审判决则认定,核心证人苏某、董某各自的7次陈述和证言中,仅第一次称朱晋川持刀,后面6次均称“没有看见朱晋川持刀”。

B、是否威胁? 证人陈述前后相反

原审判决还认定,朱晋川威胁苏某拿钱。主要证据包括:苏某陈述说,朱让她“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董某证言也称,看见朱威胁苏“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

但同样,在苏某、董某后来的6次陈述和证言中,均表示朱晋川没有说过“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对于后面6次陈述和第一次证言相反,苏某在重新作证时表示,“自己不识字,记不清是否听过询问材料了”;董某亦在重新作证时称,“办案人员念笔录时,自己没注意听”。

于是,在朱晋川是否威胁拿钱上,再审判决认定:苏某陈述、董某证言和朱晋川供述均不一致,不能合理解释,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重审判决则认定,苏某和董某证人证言前后自相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故均不予采信。

C、是否进屋? 卷宗中无屋内照片

再审判决中,认定其非法强行闯入苏某家中,干扰了苏某及家人正常生活,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重审判决则再次认定,苏某和董某后面6次陈述和证言,与两人第一次前后自相矛盾。两人后面6次均表示,董某误认为朱晋川是当地司机“田三儿”,于是主动叫他进屋。重审判决还认定,勘验笔录记录的中心现场为苏某家堂屋内,但现场勘验照片、指认现场照片中,却均没有该堂屋内照片,且勘验笔录称“现场无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重审判决认为,朱晋川的有罪供述存在诸多疑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人证言前后自相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朱晋川是否入户、是否持刀、是否出言威胁存疑。因此,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支持。同时,对朱晋川提出其被刑讯逼供的意见,因无证据证实,亦不予采纳。

对话:5月20日刚结婚,将开始新生活

封面新闻:重新判决后,有什么想说的?

朱晋川:太不容易了。整整8年多,我都戴着罪犯这顶帽子,当听到“朱晋川无罪”5个字的时候,我心里一块石头才终于落了地。我要感谢法院,重新还了我一个清白。

封面新闻:这8年多,对你有什么影响?

朱晋川:影响太大了。简单点说,我失去了3年多的自由,受了8年多的冤屈,母亲为我操碎了心,这么多年为我奔走,还患了抑郁症,一直在吃药。

封面新闻:再审已经免于刑事处罚了,为什么还要继续上诉?

朱晋川:因为罪名没有洗清啊,非法入侵住宅罪也是罪,我需要的是彻底的清白。再审到现在,我的生活也因此遇到一些不便。比如我去驾照换证,说我有刑事案件,还在取保候审,都不给我换。我跑了3次,拿了判决书,换了个窗口才换成。而且有罪的话,也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封面新闻: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吗?

朱晋川:等判决生效后要申请。律师帮我算了一下,按照现行的标准,总共能有40多万元。

封面新闻:未来有什么打算?

朱晋川:再审后,我就重新达州单位上班了,这也要感谢法院帮忙协调。今年5月20日,我也和女朋友领证结婚了。但妻子在乐山工作,我母亲也在乐山,我希望能调回乐山,一家人在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丁伟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