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5:44:46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 4月3日,龙门县“两会”进入第三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顺恒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据介绍,2018年,龙门县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6件72人;共受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案件246件386人;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件39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黄顺恒表示,2019年,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检察改革,做大做强做实做细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努力为该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2018年,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打好首年开局之战。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6件72人,提起公诉涉恶犯罪案件6件21人、涉黑犯罪案件3件29人,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2人,依法不予认定涉恶犯罪案件6件18人,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村霸”和恶势力犯罪线索各2条。
适时介入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在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勘验检查等方面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意见和建议若干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侦查机关规范提取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数据。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份,纠正侦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安排律师会见等违法问题。
2018年,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案件246件386人,批准逮捕206件325人;受理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91件425人,提起公诉258件384人。
黄顺恒介绍,县人民检察院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3批73人,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件108件。加强释法说理,分级引导处置,有效防止风险向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领域传导,为平安龙门、法治龙门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黄顺恒介绍,2018年,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精准脱贫,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适时介入并起诉一起村小组长套取侵吞征地补偿款15万元案。
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注意保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司法救助助力扶贫攻坚,向三名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
黄顺恒介绍,2018年,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共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件39人,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4件。
突出运用检察公益诉讼及行政检察监督,促使修复省道S355旁山体等65多亩非法采矿区域的地质环境与土地,整改被非法占用的耕地38多亩、林地26多亩。
针对魏某等人于2017年下半年持续三个多月在大岭山非法倾倒3.5万多立方米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成该地应急处置、生态环境损害、污染损害鉴定等损害费835万多元一案,及时向环保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在依法公告后对魏某等人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采写:南都记者 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