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6:26:27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德州9月26日讯9月25日上午,德州平原法院开庭审理了公诉机关以涉恶犯罪提起的张某、夏某某等五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平原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涉恶”刑事案件。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夏某某、杜某某、姜某、张某等人有组织地多次采取拉白色横幅、用喇叭喊话、用油漆在墙上写字、扔砖头、摔酒瓶、语音威胁等方式到王凤楼镇任某某妻子陈某某(已离婚)经营的嘉柏俪美容店和王凤楼镇毕庄村任某某父亲任某某家中要账。
被告人为相对固定的纠结者的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结在一起,有组织地多次采取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嘉柏俪美容店的正常经营和任某某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平原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等事项进行了举证、质证。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