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13:05:54来源:法律常识
这几天,全国各地区疫情再次反扑,网上很多段子涌现,比如说:“你近期不要乱跑,转角不一定遇到爱情,但可能会遇到疫情!”、“我吹过你吹过的风,我们算不算相拥?我走过你走过的路,算不算相逢?我坐过你坐过同一辆车,算不算相识?疾控回答说,算!算!算!属于密接或者次密接,一定要报告!”“青春才几年啊?疫情就占了三年!”
随着新闻不断更新新增的数据,茂名各地看守所再一次暂停办理律师会见业务。这一波疫情,对我的刑事业务造成很大的影响。近几年,我专注的业务大部分属于刑事业务。新咨询的案件,也由于无法会见,我只能暂停接受委托。真实验证那句话:“房东叫交房租、银行叫我还贷款、呼吁在家休息睡觉、叫我不要营业、小区让我不要出去,但是钱从哪里来,大家没有说!”唉!尽管收入减少,生活还是得继续。
这段时间,难得有闲暇时光,也是因为疫情影响,不能到外省旅游或学习。毕竟,这年头能保持绿码不变,也算是一种本事。今年,很多外市外省的刑事案件,因疫情防控要求,我全部回绝。
以前,我忙时办案,闲时学习,“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再也不敢说出口。如今,我还是怀念疫情前,可以随时到处去大城市的听课现场学习。网上预订火车票或飞机票,收拾简单衣物,我可以边学习边看沿途良辰美景。
前年,我去参加人民大学的刑事辩护培训班。第一次去北京,心情比较激动,我选择提前两天出发,可以参观旅游。我还记得凌晨4点,冒着严寒观看天安门的升国旗。我还参观慕田峪长城、什刹海的胡同、后海的街,深深感受到这座千年古都的历史厚重感。北京,从八国联军从新中国成立,再到2022年冬奥会,见证历史的沧桑巨变和国家繁荣富强。对于我来说,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充满魅力!
刚开始执业时,由于属于实习期间,我无法单独到看守所会见。那时候,负责指导我的律师选择一些民事案件给我办理。这样说来,实习期间,我还没接触过办刑事案件,所以后续的自学进修很重要了。
记得执业初期,我到厦门进修学习刑事辩护的法律知识。那时候,我购买硬座的火车票,心想坐着硬座可以一边看书,沿途看看美景。印象最深刻,那时候向实习指导老师廖律师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别在异乡哭泣》。不料,我的座位竟然是靠着走廊的位置,人来人往,还夹带着“花生瓜子八宝粥”叫卖声。声音太吵杂,我无法静心看书。书看不成,睡觉也不易,将近90度直角的座位,对于我这种身高体重,比较折磨人。那时候,我想着距离到达厦门还有二十多个小时,最终还是妥协,寻找列车长的车厢,补一个硬卧铺。
在沿途路上,我看完那本《别在异乡哭泣》。作者是一位著名的律师,出身农村。或许因相同的出身背景,在情感上,更容易产生共鸣。这名律师,从老家的城市,到特区深圳,又到首都北京,进入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成为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联想我这一生,能在目前的城市立足下去,更多需要坚持和毅力。
受疫情影响,基本无法接受新案的委托。目前,在办未结的案件,我大概数了一下,还有六个案件要进行无罪辩护。
这六个案件,已经在法院阶段进行中。有一个案件,已历经六次审理,现在已是第二次发回重审过程中。另一个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错误,发回重审等候开庭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因为偷情引发的一宗强奸案件。二审期间,我们提交新的无罪证据,现等二审排期开庭中。
记得那次会见,一个中年男人,跪倒在会见室,痛哭流涕向我喊冤枉。我把他扶起来,我说,我不是办案人员也不是官员,我是你爱人请来的辩护律师。你要选择相信我们,如实陈述全部的案情,这样才能争取……
这个案件,由于我们律师的介入,他说看到了希望,已经把我当做弟弟当做亲人,无论时间多久,他都会坚持到底,争取无罪释放……
今年显示的数据,全国一年中,才有几百个人可以在法院阶段宣告无罪。其中,也包括一审、二审、再审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比例是一万分之几吧,无罪释放的概率极低,用中彩票的概率来形容再适当不过。
一想到手头有六个案件要打无罪辩护,压力随之席卷而来!我只能尽我所能,用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经历多长时间,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过程,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处理,我还是选择坚持辩护。
回想去年的刑事辩护,有一大部分的案件,虽然不是法院宣告无罪判决的案件,但也可以说是无罪处理无罪释放的案件。这些无罪案件如下:
一个涉嫌重婚罪的案件,法院判决驳回自诉人的起诉,算是无罪裁定。一个小女孩在酒店工作涉嫌介绍卖淫案件,成功争取不起诉。
一个在公司做财务工作的小女孩,因公司一宗业务涉及犯罪,遭受无辜牵连。记得第一次会见,也想不开想死的心都有,梨花带雨的哭个不停。会见后,她选择信任我,会见中,多次鞠躬,说拜托了。我相信她,她也信任我,后来在这个三十多人的整体案件中,我为她争取唯一不起诉,无罪释放。
有一个青少年因阴差阳错出现在案发现场。我初次会见时,他不停哭,第二次会见时,估计受到环境和心态影响,他不断爆粗口。虽然,不是针对我们辩护人,但这种行为,令我们非常反感。我们一度向其家长表示退出辩护的意愿。但我看到其父母无助的眼神,还是坚持最后为他辩护。
这个案件庭审时,我们坚持无罪辩护。开庭后,我已跟家长表明可能要准备上诉二审。后来,当事人认罪认罚,各方妥协,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两兄弟都判缓刑释放。如一旦定罪,两兄弟都可能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去年,有几个上诉二审案件中,我认为有几个有机会改判无罪。结果是撤销一审错误的判决,发回继续重审。现在也在重审过程中,相信公正的判决不久也会到来。
期间,我经手最多无罪辩护,是37天前的争取不逮捕。整一年也会数个不逮捕的成功案件,除了一个未成年人情节轻微不逮捕案件,多个属于不构成犯罪的不逮捕。这类案件,最终结果一般也是做出无罪处理。
记忆中,让我惋惜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少年的案件。我成功为他争取不批捕、撤销案件的无罪处理。不久后,这个少年因为涉及其他案件身亡,宛如一朵还未怒放的鲜花,却遭受风霜导致枯萎。
有时我想,如果……当时我不为他做无罪辩护,他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可能就不用死了!后来,我又想,这或许是命运吧!根据法律的规定他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如果不依法辩护,这就是我们作为辩护人的失责与过失。当然,我们不无罪辩护,办案的检察官也应当会依法公正神明地作出这样的无罪决定。
此时,我想起那句话:“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所以,减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有些案件的当事人所犯的罪行是十恶不赦,但他也有一些求得从轻处罚的权益。比如说从犯、自首这些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些情节算客观存在,我们辩护人不说出来,从而导致过失或失职行为。
我经常和朋友、同行律师讨论案件以及分析案件,不同的角度、思想,总会碰撞出新思路。其实,律师的职业有点类似医生,在战争过程中,一名战地医生发现敌人受伤,会对他进行人道主义的救助。对待受伤的犯罪分子,医生也应当尽所能救活他,再让他接受后面的依法审判。
每次我分享案件,不仅仅是为了科普法律知识,目的是让更多人知道,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这样那样的改变,为了避免自己的初心脱离良知,在罪与恶的边缘徘徊,需要法律和法律工作者有所作为,承担起社会责任!
彭小太律师,系广东普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又担任茂名市茂南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理事会副会长、化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会监事, 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现主攻刑事辩护,执业至今办理了多次无罪辩护成功案件。取得过多起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不逮捕决定、免于刑事处罚、缓刑、仅罚金刑、管制、减轻从轻处罚的多起案例。同时兼顾办理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人身侵权受伤案件、重大合同案件纠纷等方面的案件研究。
较为热衷于办理具有一定冤情或具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也办理一些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案件。用合法的程序和辩护技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