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17:41:53来源:法律常识
辽宁日报
在去年试点基础上,辽宁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日前,省法院、省司法厅印发此项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扩大辩护范围,将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规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此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同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