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6:33:10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宾川县检察院以精准扶贫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找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的切入点,积极开展贫困群众司法救助活动,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贫济困的作用。1至4月,在乔甸、力角、州城等乡镇救助因交通事故、刑事犯罪而陷入生活困境的贫困家庭5户,发放救助资金1.6万元,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月3日,家住石碑村委会杨建庄杨发云老人,通过银行存折收到了检察机关为其申请到的4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他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杨发云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杨世能的父亲。2015年6月11日,杨世能在乔甸镇杨保街杨建庄路段和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到,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过审理,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经济损失6万多元,剩下的7万多元至今未支付。杨世能去世前已经与妻子离婚,留下了11岁的女儿、7岁的儿子由杨发云老人抚养。杨发云现年70岁,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奈之下,他走进检察机关申请救助。
控告申诉检察科干警受理后,经过调查走访和积极协调,经县委政法委和民政局审批,很快为杨发云家庭申请到了4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
杨发云老人感激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这些救助资金我将用于孙子的生活开支和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人。”
工作中,宾川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延伸救助渠道,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帮扶。通过邀请律师参与社会救助、协调农村低保、办理孤儿证等措施,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后续治疗费用,落实生活保障,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有力促进司法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