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20:33:54来源:法律常识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服务职能,推出十项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便民举措,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对部分群众长途往返困难、紧急案件无法申请等特殊情况,无需经济困难证明表,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同时快速受理、快速承办。三是优化窗口便民服务,规范窗口制度,提升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四是开通法律援助远程咨询视频服务,安排值班律师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五是对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受理和上门回访服务。六是通过电话、微信、信件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服务,将测评结果直接与咨询补贴和办案补贴相挂钩。七是制定《蚌埠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提示》,加强律师办理规范;完善《蚌埠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八是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安排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指引、转交申请等服务。九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公开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反馈工作,促进作风改进、完善援助服务。十是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援助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安徽法网”、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确保群众及时就近获得优质法律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刘蓓蓓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