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1:48:28来源:法律常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章丘区司法局于10月17日四天时间,安排专人对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杨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抢劫、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庭审旁听,对律师辩护进行现场监督。这是我区就涉黑恶案件首次派员旁听。
开庭前,区司法局及时就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行了集体研究讨论,引导律师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专业辩护代理意见,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庭审过程中,区司法局派员全程参与庭审旁听。按照法律案件旁听制度的要求,对被告人杨某犯罪集团的辩护人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代理表现、承办案件的态度、庭审效果等进行了旁听。
从旁听的情况来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质证切题,辩护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庭审应变能力强。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我区顺利开展,并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