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2:11:26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费的收取是律师最头疼的事情,要价高了,能把当事人要跑,要价低了心理不平衡。尤其在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于代理费的谈判尤为艰难。
对代理费一般都按各地的收费标准,但也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比如象国有特大型企业,就不存在与你讨价还价的问题,一律按标准收费,并且是先办案,结案后再交费,“店大欺主”。对民营企业则可讨价还价,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的难易程度定一个心目中的标准,根据我的经验,收费标准掌握在标的额的3%—5%。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的还可降低收费幅度。
对于代理费的收取法要灵活适度,不能奢望一口吃个胖子。根据我的经验可否归纳以下几种办法:
(1)对有实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先不谈代理费用问题,先介入了解了解案情,收集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待你研究了案情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时,把对方拴到你的“战车”上,因为有关案件证据都给你了,你是知情人,若不让你代理怕泄密,另外,你的方案要有可操作性。在这时你提代理费问题不迟。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早已等不及了,他会首先提到收费问题,这时你可讨价还价。如果你为了抓住当事人,便于以后给该单位当顾问,你可先办案后收费,不要耽心收不到费。刚出道的律师光怕收不到费,结果越怕越达不到目的。
(2)对有实力的案件较多的民营企业,你可采取少收费的办法打入该企业。只要你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把案子办好,赢得当事人信任,这样你便会一个一个拿下该企业的案件。香港有位名律师就介绍了他的体会,很有启发性。他刚出道时没有知名度,企业不了解他,民事案子只给5000港元,但是他没有拒绝,由于他勤勤恳恳敬业,案子办得很漂亮,得到了当事人的首肯,一年下来把该企业所有的案子都包揽了。现在这个律师已是香港的名律师了。这个办法叫以退为进法,同行们不妨一试。
(3)大胆要价。如果你对当事人的案件分析的到位,当事人觉得非你莫属时,你可大胆要价。我的一位同行朋友向我介绍了他的一次成功尝试。一次某部委招聘代理人,一共去了三个律师应聘,另两位都是老同志,他是年轻律师,待当事人介绍完案情后,他礼让两位老前辈谈对案件的看法,轮到他时,他用不到五分钟时间谈了对该案的看法,别人都谈房产开发合同是有效合同,而他却认为是无效合同。说完之后即告辞。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跟出门外要了名片,他本来没想到能“中标”,但第二天接到该单位电话约请面谈代理事宜,他一开口要价20万元,不还价,对方认为他有实力,与其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在这个案件办结后,又承接了该单位其他案件,一案牵数案一共收了200多万元代理费。这种方法对于刚出道的年轻同志要慎用。能大胆要价的律师,除了本身有真功夫外,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否则即使你把案件拿下来,在司法环境恶劣的情势下,也难达到预期目的。
(4)风险代理。风险代理也是律师常用的方法。有的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拿不出代理费或诉讼费,有时当事人对案件胜负心里没谱,不愿意再投资,这样就提出所有费用都由律师出,提成比例可高些。我接待四川一当事人,他一分钱不出,提成比例可给你60%。也有的当事人出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不出代理费,案件若败诉不给分文代理费,你花费的交通费、文印费都搭上了。案件若胜诉,按比例提取代理费。这些办法都可以尝试,但要区别对待,对有实力的企业和当事人可采取这种办法,对农民工或其他弱势群体则要慎用。
风险代理的案件都有难度,风险确实很大,海口一律师代理海口返还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案,告的是海口市人民政府,为了调查所有权的归属和演变,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跑到某部队查找在50年代的航拍胶片,又通过北京专家解案,最后取得第一手证据,把官司打赢了。那个案子按与村里约定应收160万元代理费,但这时老乡不给,律师以事务所名义起诉,结果应该胜诉,但当地政法委却出面干预法院,称律师是诈骗,不能给代理费,而且还责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搞得律师东躲西藏。这个教训告诉我们给群体性的纠纷做代理人风险确实很大,有的来自当事人,有的则来自官方,弄不好“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之,对于风险代理的案件,要择善而从之,采取成本计算方式,尽量收一部分费用,将成本降得越低越好,自私是人的本性,当事人求着你的时候怎么都行,一但有利可图的时候就变脸了。所以,在搞风险代理时,对风险要进行评估,不可抱着挠幸心理盲目代理,否则不幸的后果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