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4:04:44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效缓解包头市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0名,其中昆都仑区公安分局150名,青山区公安分局100名,九原区公安分局100名,达茂旗公安局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的部门及工作职责:本次招聘的390名辅警所在部门均为旗县区公安机关,工作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社会治安防控、监所管理、禁毒宣传教育、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合法合规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包头市户籍;部分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4年12月27日(不含)至1987年12月2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附件1);
5.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含生源)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12月27日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2: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核减或取消开考的招聘人数调整到相同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原则上调整到同类岗位或报名交费人数多的岗位。
2.调整岗位招聘人数公布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笔试考点设在包头市,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非蒙汉兼通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公布。
更多详情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