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20:30:53来源:法律常识
7月2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成效。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5件271人(其中涉黑组织1个14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通报6个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既有涉黑、涉恶案件,也有治乱案件;既有发生在城区的案件,也有发生在农村远郊区的案件;既有涉传统领域的案件,也有涉新兴行业的案件(如房屋租赁、电子市场);既有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也有“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
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该院党组会多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多次研究督办重点案件和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北京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方针,持续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等法律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时,坚持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职。
在强化审判专业建设方面,蓝向东说,北京法院组建了40个扫黑除恶审判团队,筛选骨干力量33人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
在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蓝向东提到,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和涉“保护伞”排查活动,每周定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会商研判;下发《通知》统一各类报表,规范案件数据、线索数据和法院干警涉“保护伞”自查数据报送。
截至6月底,北京全市法院共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各区法院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转递线索397条,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条。
蓝向东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聚焦重点案件攻坚,依法从严快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依法规范办案,提高审判质效;持续深入开展法院干警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排查工作。
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干部
“6个案例集中反映了北京黑恶势力犯罪的区域特点及在相关领域、行业呈现的犯罪特征。”北京高院刑一庭庭长袁丽忠举例,如陈海涛等人涉黑案中,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威胁农村基层政权。
据通报,陈海涛案发时系北京市房山区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等。
北京二中院审理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陈朗、许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袁丽忠表示,北京法院在对陈海涛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组织、领导者陈海涛和积极参加者许洪心、陈朗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恶势力逐利性和“软暴力”特征明显
发布会上,袁丽忠告诉记者,经过前一阶段的重拳出击,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呈现出犯罪目的“逐利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犯罪形式隐蔽化、蔓延化特征。
袁丽忠举例,如案例3中发生在海淀区电子市场内的强迫交易系列案,组织结构、犯罪手段类似,恶势力组织通过“软暴力”手段侵害不特定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严重扰乱中关村的电子交易秩序,社会危害严重。
2019年,海淀区法院集中审理了王维刚等60余名被告人强迫交易系列案。该系列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中关村鼎好、E世界等电子市场区域内,采用低价吸引被害人到店后,通过“软暴力”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
王维刚等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维刚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该案的典型意义,北京高院通报称,王维刚等人租用电子市场内店铺,以手机销售业务为依托,在中关村电子市场内采用诱骗、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一方面强迫多名被害人违背真实意愿购买手机,直接侵害了在中关村电子市场内购物的不特定顾客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王维刚等人无视诚实守信的基本交易规则,严重扰乱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给该市场的整体形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海淀法院对该系列案的依法惩治,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规范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逐步恢复公众对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信任。
恶势力盘踞特定区域收“保护费”
袁丽忠在分析典型案例时还提到,特定区域、行业乱象滋生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如华士中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案情通报显示,华士中纠集他人,为把持、控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S2线黄土店火车站的旅游客运市场,采用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物品,形成恶势力团伙,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在半年时间内实施了7次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6万余元,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昌平法院认定华士中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华士中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通报称,华士中等人组成恶势力,把持北京市昌平区黄土店火车站周围环境并控制当地“黑车”市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如收取“保护费”、控制“黑车”市场等,严重扰乱当地旅游客运等正常市场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火车站管理存在疏漏,给华士中恶势力组织以可乘之机,在该火车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管理秩序。”袁丽忠说。
据介绍,案件审理过程中,昌平法院发现涉案火车站管理存在疏漏,给华士中恶势力团伙以可乘之机,遂向北京铁路局提出 “加强秩序维护力量,规范外包服务合同管理”“堵塞火车站管理漏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等司法建议。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