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20:27: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2022年度审判质效指标短板弱项,在集思广益、广泛征求两级法院刑事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延边林区法院2023年刑事审判质效提升方案》,采取七项有力举措助推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审限预警工作,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30天向承办法官进行提醒。每周对一审法院刑事审判案件进展情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情况、可能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调度,并建立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各基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排名情况、服判息诉情况和发改案件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每季度召开全体员额法官会议,对两级法院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实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在持续开展“案案评”工作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异议反馈”工作办法》,发改案件一律实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要求原承办法官、合议庭对发改案件进行自查,如果认为上级法院发改正确的,原承办法官、合议庭自行完善改进措施;如果对上级法院发改有异议的,该案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报审委会研究认定,并以书面形式将案件发改异议向上级法院反馈。上级法院收到反馈意见后,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会研究认定,及时向下级法院反馈评查意见,做好对下指导和释明工作。
建立与林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拟与林区检察机关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刑事协商会议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协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防范网络犯罪等行动,依法惩治危害生态环境等各类犯罪活动,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个人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保护力度,建立联合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扰乱诉讼秩序等行为的工作机制,共同凝聚司法合力,维护良好司法秩序。
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职能。为有效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范围,确保院庭长依法规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需要院庭长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原则上必须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院庭长可通过主持或参与专业法官会议的方式依法全面履行个案监管职责。
扩大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范围。出台《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硬性推行“凡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一律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拟提请上会的议题,要求承办人制作包含案件基本情况、需要研究的法律适用问题、拟处理意见及理由、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情况等内容的汇报提纲,以此倒逼承办法官做实做细会前准备工作,提高会议议事质量。
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办法》,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刑事被告人除本人拒绝委托或指定辩护外,律师辩护全覆盖,保证每一名被告人均能获得辩护权。并且,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辩护全覆盖向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延伸,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法律释明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制定《关于刑事案件全流程法律释明暂行规定》,统一制作《全流程法律释明表》,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到刑事审判的全过程,要求法官重点释明审判程序性事项,注重正面回答当事人疑惑,告知上诉程序。当事人对未生效的裁判文书提出疑问时,由承办法官当面作出解释和说明;释明后当事人仍不服的,由庭长、分管院领导向当事人做好法律释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