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7:14:36来源:法律常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们有理由期盼,一切祸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在法庭上,人们又看到了另一幕情景,那就是律师在法庭上竭力为被告辩护。
许多老百姓大惑不解,律师应当代表正义,为什么要为坏人开脱?特别是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面对受害人遭受到的人身伤害,许多律师因此而受到许多善良百姓的质问。律师为何要为“这些凶恶的罪犯”辩护?
人们之所以这样疑问,是因为他们只看到正义的目标,而忽略了实现正义的程序。而且,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辩护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辩护≠“开脱”
在刑事辩护律师眼中,他们所作所为并不是为谁“开脱”,都是在依法办事,在公权力面前,由于公权力的强大,犯罪分子是比较弱势的,其也需要律师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在审判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这是法律要求。而得到有效的辩护就是他们应有的权益,哪怕是已经判了刑的上诉人。
近两年,随着聂树斌、陈满等一系列冤假错案昭雪,也让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进入公众视野。
但据资料显示,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以及刑事辩护律师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我国的刑事辩护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而且愿意、并能提供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律师更是少之又少。
一位刑事辩护“老司机”的日常
今天,就带大家一起走进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里摸爬滚打近40年的老律师——刘文远。
在这条充满荆棘的刑事辩护之路上,刘文元是一个让业内尊敬的名字,因为77岁的他依然“战斗”在辩护“前线”。
他眼中的辩护律师
30多年来,他先后承办了包括山西假酒案等1000多件刑事辩护案件。
“
律师的角色是为当事人说话,但最终的结果是法院说了算,要尊重司法的审判。我热爱刑事辩护,因为它事关人命,这比金钱的意义更大。
”
“既然决定去辩护,就要敬业、下功夫,这是工作要求,也体现自我价值。只要我能做、走得动,我就要继续做下去。”
热爱从未衰减
“我一进法庭精神头就来了,早上8点到11点半,有时晚上开庭到10点多,我都能跟下来。看过的案子、阅过的卷,我过目不忘。”
虽已过古稀之年,但刘文元对刑事辩护的热爱和“较真”却从未减退。
早上,他会准时出现在位于北京望京地区的尚权律师事务所里,甚至有时比年轻同事都早。他会在办公室里安静地坐上一天,阅读和刑事案件相关的资料。有时超过百页的案卷能达到三四十本,他都会边看边做记录,从未倦怠。
他承认自己计算机水平不佳,每本案卷都要打印出来,但也自信地表示,自己的阅卷“套路”在辩护中让他对公诉人、法官提出的问题可以对答如流、“大显身手”。
“秘诀很简单,就是‘抄’。”老先生笑着说。“至今我都会把我经手的每个案子中的起诉书、辩护意见等主要材料都手抄一遍,不论有没有纸质版。抄的过程就是我分析的过程。从中我发现问题,在开庭辩论中便思路清晰,不会被旁人带跑。”
他告诉记者,他享受每天上班坐在办公室里分析案件的这种感觉,也乐于和同事讨论刑事辩护的难点和问题。尽管随着年纪增大,2014年起,他已经不再接收新的刑事案件,但作为律所里的“元老”,他依然会帮着年轻人一起分析案件,并给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办案让我快乐,所以就一直坚持下来了。”刘文元说,似乎从未把年纪当回事。“我不爱在家坐着,一在家就觉得自己老了。我愿意和年轻人一起聊聊案子,那样觉得自己又年轻了。”
目前,他手头还有两个未结的案件。换句话说,他的辩护工作尚未画上句点。“我依然要为我的当事人出庭辩护,不论案件难易程度都要认真对待,既然接手了,就要完满地完成任务。”
和刑事工作有缘分
90年代,刘文元代理过一起河北廊坊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是个工程师,被举报诈骗、行贿。“在当时法律规定下,这种情况是可能判处死刑的。后来他一审被判了16年,上诉的时候找到我。我决定试试看。”刘文元说。
凭借自己的阅卷、查资料”套路“,刘文元清晰地在当事人长达3个多小时的陈述中发现了案件和一审判罚中问题,并通过为其进行了有效辩护。最终,该案以宣告当事人无罪告终。
2016年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方春平等四被告无罪。此前,四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被判死缓。在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中,其实也有刘文元律师的贡献。
作为该案二审的被告辩护律师,刘文元参与其中,并参加了几乎所有与该案相关的业内证据研究和分析会议。
“
既然接手,每个案子我就尽职去做。有效辩护依靠的是责任和对证据的把握,在证据上下功夫是关键。
”
作为1981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的第一批律师,刘文元已经在刑事辩护领域里摸爬滚打了近40年。用老先生的话说这是“我和刑事工作的缘分”。
1969年,刘文元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法律科班,后被分配到河北一个县公安机关做刑事工作。1979年司法系统恢复重建后,他在当地担任刑事审判法官。1981年成为律师后,他成为刑事辩护律师,这一做就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