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8:57:10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48名,其中公开招聘139名、公开选调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永嘉县卫生监督所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待批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调对象须为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定向委培生、学费代偿生在基层服务年限满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四)永嘉县内定向委培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五)报考专业的审查按《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5月17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选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为116、117、124、127、131、137、138、139、142、143、155、160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核减计划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14:00-16:00到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县外定向委培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察。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上述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上述办法处理。
选调岗位不需体检,直接进入考察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聘。
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或辞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选调)其他相关信息将公布在中国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二)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或永嘉生源的人员,“永嘉生源”是指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永嘉县;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温州生源”是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2018年5月17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现役军人不能报考;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720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