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3:54:02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6月21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秀强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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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开展情况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包含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三项职能,是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节点。
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忠实履行公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市检察院公诉处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公诉干警共有97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2016年至今年5月,两级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647件181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185件15267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和金砖会晤等重大事件,积极参与省委“四项行动”和市委“六大专项行动”,认真投入缉枪治爆、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对涉黑涉恶犯罪和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60件454人。
突出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犯罪。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大对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共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98件1232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1件66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63件400人、金融诈骗犯罪177件208人。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部署,对职务犯罪大要案实行领导带头办案、调配优秀公诉人办案等机制,并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机制,增强办案效果。共对职务犯罪提起公诉264件350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人、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5人。如在办理省部级干部艾宝俊、李嘉2起案件过程中,我院黄秀强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亲自指挥,从全市调配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组成公诉团队,在高检院、省院指导下,扎实做好审查起诉工作。李嘉案件还作为全国观摩庭,来自全国13个省市检察院的50余人到场观摩,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围绕市委“生态+”部署,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以保护“母亲河”九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重点,主动与公安、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共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66件236人。
突出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对盗抢骗、非法传销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2498件3534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7件200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7件101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7件36人。
(二)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监督。一是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介入范围适当、介入时机适时、介入程度适度原则,把符合裁判要求作为诉前主导标准,向前延伸案件质量监督关口。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76件。二是注重追诉漏罪漏犯。强化对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处理等问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共追诉漏罪267人、漏犯47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4份。如云霄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高某替岳父赖某顶罪的事实。现高某被以包庇罪判刑,赖某已归案,目前案件已起诉至法院。三是注重不起诉审前过滤。坚持法定起诉标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适用不起诉,引导规范侦查活动。共作出法定不起诉15件46人,存疑不起诉65件99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一是注重发挥抗诉刚性监督作用。通过运用抗诉手段纠正不当裁判,共提出抗诉60件,其中市检察院支持基层检察院抗诉3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21件,采纳率为67.74%。龙海市院抗诉的傅某宇、林某琪强奸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二是完善量刑建议机制。通过提出量刑建议对法院自由裁量权进行事前监督,充分阐释检察机关在量刑方面的观点与理由,为法院作出公正合理判决提供参考。共提出量刑建议6724人,法院采纳率为77.22%。三是落实案件质量跟踪与请示汇报制度。通过建立抗诉前汇报制度、检法联席会议等促进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强化对法院审判工作制约与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机制,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6件次,如龙海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列席法院审委会,针对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遗漏和错误,充分阐述检察机关意见,法院对被告人由拟判有期徒刑四年改为十五年。
(三)主动延伸公诉职能,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化解矛盾、以案释法、宣传法治为重点,强化检察机关公诉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漳州建设。
健全刑事和解机制。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工作方式,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故意伤害及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通过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协助调解、社区协助和解等方式助力刑事和解,修复社会、邻里、家庭关系裂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共成功促成刑事和解271件。如芗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林某故意伤害案时,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与其丈夫蔡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林某持水果刀将蔡某的脸部划成轻伤。因该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林某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且考虑到孩子未来的成长,检察官对双方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促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探索认罪认罚从宽机制。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在实体上依法从宽,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适用该机制提起公诉的案件共有172件184人,有效促进犯罪分子改造、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南靖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交通肇事案,黄某身为驾校老师,对因学员在训练场学习期间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而使其构成交通肇事罪表示不理解,并拒不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对此,检察官根据相关法律对其释法说理,后其表示认罪并希望尽快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经该院调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黄某自愿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80余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该院根据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对黄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打造挽救型未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检工作方针,健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给予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修复可能破碎的家庭关系。共对71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针对32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作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邀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律师等参加听证会,争取被害方谅解,促成双方矛盾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积极搭建未成年人帮教平台,联合学校、企业共建教育辅导基地12个、就业辅导基地7个,为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就业的机会,促其早日回归社会。如龙海市检察院在办理五名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了解到其中四名未成年人即将到漳州市二职校就读,市检察院积极与市教育局及二职校校方进行协调座谈,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在市教育局及校方支持下,四名未成年嫌疑人得以顺利入学。
建立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监管机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安动态,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等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行业和领域整治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共提出检察建议123份,得到采纳运用112份。如龙海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辖区内校园周边小商店、餐饮流动摊点存在食品卫生脏、乱、差等食品安全隐患,向工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强化监督措施,加强检查强度与密度,确保校园食品质量安全。该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工商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门督查组,层层督导落实,成效明显。
完善普法宣传机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促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同社会群体代表参观视察,直观展示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入企业、社区法治共建等活动,并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守法。
(四)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关键,规范案件管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主线,立足公诉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好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实行随机轮案为主与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等改革措施,并出台《公诉处工作规程》,细化权力清单,明确办案程序,引导公诉干警强化司法责任意识。截至目前,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办案36件,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办案231件。同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全过程实现网上办理、监督、考核。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重点针对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法院不采纳抗诉意见、新入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开展评查,及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共评查案件1703件。
以亲历性办案为核心,规范审查方式。转变以往坐堂办案、书面审查的模式,建立以亲历性为核心的五项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命案现场复勘机制。要求所有的命案必须到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共进行命案现场复勘122件次,发现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不规范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23条。二是疑点证据走访核实机制。对于部分客观证据不足的案件,注重对关键证人走访复核,夯实和巩固证据基础,共对171个关键证人进行取证。三是鉴定意见面见专家机制。依托刘龙清劳模工作室司法鉴定平台,对审查意见与鉴定意见不一致或多份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主动向刘龙清或相关专家请教,听取分析意见,必要时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共听取专家意见92件,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24件。四是自行补充侦查机制。针对个别退回补充侦查效果欠佳或证据合法性存疑等特定案件,加大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力度,共自行补充侦查243件次。如龙文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匿名举报信信封上邮戳的时间和地址找到寄信的邮局,调取监控视频,查找到实际举报人,从而查实公安机关原先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冒名顶替者。该院遂对交通肇事者、冒名顶替者、作伪证者分别进行刑事追诉,法院均已判刑。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诉讼监督案例,并被写入今年全省检察工作报告。五是客观性证据
以证据审查为重点,规范证据标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共同编写《类案证据册》,制定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建立类罪证据标准,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办案中,以证据审查为重点,加大对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对非法取证的调查核实,对非法证据坚决排除,对瑕疵证据要求补正,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予以排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共排除非法证据63份,要求侦查机关补正瑕疵证据483份。
(五)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打造精英公诉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努力锻造一群铁一般意志的精英公诉人、一支如九龙江之气势磅礴的专业公诉团队,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为龙头,组织公诉干警认真参加“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开展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刘龙清、创建示范党支部等活动,引导公诉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结合公诉工作实际,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市检察院公诉处党支部多次获评院“示范党支部”“先进党支部”。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连续两年联合法院、公安、海关等部门举办全市刑事实务培训班,提升一线办案人员证据收集、审查能力。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经常性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论辩赛、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公诉人业务能力,在2011年、2014年分别取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队论辩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基础上,挖掘储备“公诉新秀”,加强论辩人才梯队建设。两级院共开展观摩庭27件次,有2个公诉庭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公诉庭,5个诉讼监督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监督案件,3名公诉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狠抓纪律作风,组织公诉干警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检察纪律,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汇编《错案警示录》与《公诉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通过撷取赵作海案、聂树斌案等典型错案以及全国检察机关近年来发生的36个公诉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加强对公诉队伍的警示教育。2016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干警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二、公诉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侦查监督的刚性不足。目前仍存在侦查机关落实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或者检察建议不力,或“退而不补”、怠于侦查等情形,导致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不及时、不充分从而有碍案件认定,影响侦查监督效果。
二是两法衔接相关问题。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两法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患重病犯罪嫌疑人羁押难。看守所以患有糖尿病、艾滋病等特殊疾病为由不予收押涉毒等犯罪分子,导致此类人员在非羁押期间肆意吸毒贩毒、再犯罪或者因脱离监管导致诉讼程序无法推进,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这次人大常委会的专项调研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不断提升公诉工作水平。
一要依法严惩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注意发现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人权,维护公正。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格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讲究监督方式,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相对刚性监督手段,又要加强协调沟通,引导被监督者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注重监督效果,既加强个案监督,加大跟踪力度,又要重视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分析,大力推进类案监督,确保监督权威。完善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水平。
三要建设过硬队伍,提升能力,更好履职。要把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贯通起来,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提高为党工作能力。广泛开展业务竞赛、观摩庭审、业务培训等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精品示范案件评选活动,促进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司法办案的习惯,运用新媒体加大正面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弘扬新风正气。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市检察院和芗城、龙海、云霄检察院,专题调研了我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开展情况。
(点击下图,跟着人大一起调研漳州检察机关公诉工作)
吃瓜群众
公诉君,都说公诉是你们检察机关的看家本领,还不快给我们吃瓜群众亮一下?
公诉君
(敲黑板)且看公诉君为你划重点!
公诉君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有什么感想?
吃瓜群众
原来,公诉部门这么厉害呢!
公诉君
那你还想了解漳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具体都做些啥不?
吃瓜群众
公诉君快说快说!我都等不及啦!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强有力的精英公诉团队,编织起一张守护社会发展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1
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不断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2016年至2018年5月,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2647件18120人,提起公诉11185件15267人。突出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犯罪、职务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危害民生民利犯罪。
艾宝俊受贿、贪污案及李嘉受贿案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秀强出庭支持公诉
02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76件,追诉漏罪267人、漏犯47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4份,作出法定不起诉15件46人,存疑不起诉65件99人,提出抗诉60件,提出量刑建议6724人,法院采纳率77.22%。
公诉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龙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列席龙海市法院审委会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
03
主动延伸公诉职能、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化解矛盾、以案释法、宣传法治为重点,强化公诉环节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漳州建设。
公诉办案人员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
公诉办案人员联合边防等部门向公众宣传法律政策
04
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疑难复杂案件鉴定意见面见专家
举办刑事证据研讨会
05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打造精英公诉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群铁一般意志的精英公诉人,一支如九龙江之气势磅礴的专业公诉团队。”
公诉支部以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精英公诉团队
市院公诉处处长欧阳伟为市纪委监委作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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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镇国 陈中坚
文案:张伟华 林贵苗 杨 军
编辑:谢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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