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4:20:08来源:法律常识
为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促进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近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与芝罘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意见》。
规定细化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各项举措,强调应扎实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推动检律良性协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履职意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确保客观公正审查案件。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与芝罘区司法局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决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两个部门还成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各设一名联络员,为今后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