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揭秘资讯:广西玉林博白县刑事网律师收费,广西玉林黑恶势力

时间:2023-05-27 06:12:2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例,主要涉及公安系统

详细如下——

南宁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 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韦圆勇充当涉毒犯罪人员“保护伞”问题。韦圆勇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帮助毒品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究,私自退回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扣押的涉案车辆、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收受犯罪嫌疑人巨额贿赂。2018年10月,韦圆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黄皆涪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黄皆涪主持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心圩派出所全面工作以及担任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默许程某某(已被判刑)等人在高新分局辖区内开设赌场,在群众报警和公安机关查处时,采用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多次向程某某通风报信,并多次收取程某某给予的好处费,使得程某某等人顺利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2018年3月,黄皆涪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从正科级降为科员),同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勇默许放纵他人敲诈勒索修路费问题。2015年以来,李勇默许、放纵唐村社会闲散人员罗某、梁某等人多次以村委名义组织群众,采取毁坏香蕉树、堵路等非法手段,阻挠在该村承包土地种植香蕉的外来种植户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逼迫外来种植户缴纳修路费、复耕费共计34000元。2018年9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李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南宁市纪委监委)

梧州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钟涛雇用涉恶性质人员违法保护他人合营砂场进行非法开采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岑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岑溪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钟涛受他人请托处理砂场纠纷,纠集具有涉恶性质的人员到他人合营砂场驻场看守,纵容涉恶性质的人员使用暴力、胁迫、殴打等手段处理砂场与村民的纠纷,为砂场非法开采河砂提供保护。此外,钟涛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钟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藤县公安局古龙派出所原所长何庆艺干预侦办涉恶涉黄案件等问题。2018年5月,何庆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公安机关工作规定,打探、过问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等人的案件侦办情况,为涉案人员说情,干预办案,影响案件侦查工作。此外,何庆艺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9年3月,何庆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梧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原教导员周铭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失职失责等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周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程序处置涉赌案件线索和指挥案件查办,且在查禁涉赌案件中监管不力,导致该所出现联防队队员违规收取款项后对参赌人员作释放处理的问题。此外,周铭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8年4月,周铭受到免职处理。2018年6月、7月,周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梧州市纪委监委)

百色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问题

1.平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韦高峰对辖区干警充当赌场“保护伞”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陆续发生梁伟等民警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的问题。韦高峰作为时任分管治安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问题的产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韦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那坡县原定业派出所副所长包再翔收取参赌人员“好处费”问题。2017年6月至7月,包再翔在担任那坡县定业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在参与办理那坡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查处的一起赌博案件中,向参赌人员梁某某承诺只要用人民币买通关系,就可以争取从轻处理。最后包再翔从中收取梁某某好处费共计13000元。2019年2月,包再翔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靖西市安宁乡果布村原村民委主任陆定笋涉恶问题。2018年1月至4月期间,陆定笋作为靖西市安宁乡果布村村民委主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参与和纵容其宗族成员对赵氏宗族新迁来的三个坟墓多次进行破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陆定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百色市纪委监委)

玉林市通报多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信息:

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轶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林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北流市公安局宣传室副主任蒙吉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7年9月,蒙吉新在任北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政治教导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该局巡逻防控大队开展执法过程中,在得知其弟蒙××等人在其家中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后,仍向有关民警及领导打招呼、说情,希望对其弟等人从轻处理,干预、阻扰正常的执法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蒙吉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博白县公安局三滩派出所原所长赖昌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以来,赖昌盛在担任博白县公安局三滩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在该县全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对辖区内长期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打击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赖昌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容县杨村镇杨村村委会原主任黄良威组织群众阻扰项目施工问题。2017年至2018年7月期间,黄良威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自己是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杨村镇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曾担任杨村村委会主任的身份,编造、散布村民可以收回该村生产队以前捐献建校用地(杨村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谣言,组织并伙同该村山心片村民阻扰以上项目施工建设,以获得非法利益。2019年1月,黄良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1. 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治安巡防队原队员林超充当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吴冬林利用担任环西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与治安巡防队员林超徇私枉法,充当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恶势力的“保护伞”并收受好处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吴冬林还涉嫌巨额财产

2. 博白县公安局江宁派出所原所长许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在博白县全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许龙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许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博白县拘留所原干警余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月,叶×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被博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羁押于博白县看守所。期间,时任博白县看守所管教干警余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被监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叶×江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2019年1月,余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覃燕燕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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