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1:02:39来源:法律常识
[龙岩新闻-闽南网]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彻底扫除一切黑恶势力,龙岩市公安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110或拨打0597-2363110。
2、微信举报:
关注龙岩公安微信公众号:龙岩公安,在公众号留言举报。
3、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01号龙岩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龙岩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64000。
4、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自通告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人民币1000——50000元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龙岩市公安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