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5:38:26来源:法律常识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发生,前段时间,深圳发生了一起5岁男孩被20层高空坠落的窗户砸伤致死事件,时隔一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而肇事者竟是一名8岁男童。接连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引发大家的热议。
泸州江南新区
各部门加大管理与考核 杜绝悲剧发生
那么,高空坠物到底有多可怕,数据显示,如果一颗四厘米的铁钉从18楼高空抛下,能够直接插入颅骨,而一个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可见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这组数据也让很多人感到震惊。对于城市当中到处可见的高层建筑和阳台上摆放的相关物品,市民也有了自己的担心。
市民叶女士说,高空坠物除了一些无意间脱落的物品,还有一些小孩对于高空抛物没有认识,随意往楼下丢东西,这种行为也是非常危险,应该引起重视。
那么,泸州市各大小区有没有开展相关工作呢?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小区,他们都表示,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相关工作,并贴出了相应的告知。在江阳区江南新区4区,记者看到,小区楼下的入户位置就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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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泸州市对于高空坠物有没有相关管理条例呢?针对物业公司和业主有没有具体要求呢?对此,泸州市房管局物管科科长赖忠贵说:我们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当中也有专门的规定,对于业主的禁止行为当中,就包括了不得往下面乱扔东西。同时,我们也要求了物业公司在显著的位置作出了相关的标志,加强宣传。在交物管费的时候,也要在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宣传。
赖忠贵说,现在,泸州市已经要求街道社区每个月都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其中就包含了高空坠物,也是纳入到了街道的考核当中。
律师: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民事侵权
尽管现下已经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对高空坠物或者抛物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但是,依然避免不了一些人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的高空坠物悲剧。且现下,大家对于事后的追责还存在很多争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上,如何划分这种责任呢?记者采访了四川诚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文良,张文良说:我国的民事法律当中,对高空坠物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也就是搁置物、悬挂物中高空坠落的物品,存在故意的和过失的两种情况。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在刑事上收集证据的时候不太容易。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民事侵权,从民事侵权责任的角度,高空坠落如果能够直接锁定直接的侵权人,那么就是直接的责任。
为了监控是否有高空坠物相关情况,部分小区专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比如杭州一小区就安装了47个摄像头全部朝天。但是,实际上,有更多的小区,没有安装相应的监控,所以在事后追责的时候就存在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张文良说,如果无法确定到具体的侵权人,那么所有的业主都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张文良说,除了小区内的高空坠物之外,户外广告牌也是高空坠物的高发区域,但是,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且造成伤害,广告商家就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职责是非常明显的:“现在国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也在逐渐提高和增加,可能就是因为现在发生的一些特殊案例,引起了法律界的探讨。因此,作为业主,在自己的窗外,或者是一些外置的空调、空调外机等等物品的悬挂,要尽量保证他的安全性,因为楼层越高,物品下坠的重量和速度都会产生加速度,是非常致命的,一旦发生了就是非死即伤。”
高空坠物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利益,在此,我们也要倡议,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日常生活中,大家要自觉抵制高空坠物这种行为,经常检查自家的阳台、窗台,是否有容易脱落的物品或者窗户松动的情况等等,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禁止高空抛物,减少悲剧的发生。此外,各个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等等都应该行动起来,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将拒绝高空坠物作为日常工作来抓,避免悲剧的发生。
记者 连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