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6:34:5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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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上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件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官渡法院经审查认为公诉机关起诉的两件案件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征求公诉机关同意,听取被告人意见后,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在开庭审理前,按照《昆明市官渡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官渡区司法局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向两名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和法律后果,再分别同公诉机关进行量刑协商。公诉人在考虑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充分理解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开
庭
公诉人认真核对被告人量刑情节
之后,官渡法院刑二庭钱晨法官马上开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服法认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每件案件庭审时间十余分钟,不仅庭审效率明显提高,而且还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
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最后一公里
2018年5月,在官渡区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通过精心的调研,充分的前期准备,吸收《昆明市官渡区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良好的经验做法。
官渡区人民法院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昆明市交通警察支队一、五、八、十大队
以及涉车犯罪侦查大队
官渡区司法局等机关
会签了《昆明市官渡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顺利实施《昆明市官渡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理清相关程序流程,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案件程序流转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官渡区刑事诉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值班律师为被告人解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