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2:42:16来源:法律常识
犯罪嫌疑人童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拱墅区警方抓获,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后羁押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在其被刑事拘留后的第十五天接受童某及其家属的委托,做为童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了大致案情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当前所处的刑事阶段并向其释明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及后续辩护策略,缓解了童某的一系列不良情绪,为后续案件的办理打好基础。在向办案机关递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并进行了数次有效沟通后,张涛律师成功为童某争取到了检察院的不予批捕决定。
2022年10月24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张涛律师的意见,决定对童某不予批捕,随后,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分局为童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童某及其家人对本案的结果及张涛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非常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