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9:20:50来源:法律常识
两个没有固定工作的赌徒一直输钱,却依然屡败屡战,钱究竟从哪里来?原来他们有着自己的“生财之道”。近日,由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一审宣判。
汤某和严某沉迷赌博,赌桌上有输有赢,一晚上几万是常有的事儿,为了赌博两人把自己车都抵押出去了,就算如此俩人想的仍不是努力工作挣钱,而是想着“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誓要从赌桌上把钱赢回来。可是命运的女神没有站在他们这边,最后的一点本钱也都输光了。
两人此时仍心有不甘,但想去赌桌上翻盘却没有了本钱,此时汤某想起一个在网上看到的弄钱的办法,那就是先租车然后再拿去抵押套钱。汤某来到济宁城西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黑色轿车,租金每天200元,然后通过网上联系伪造了机动车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把车开到兖州抵押了出去,最后拿到抵押款35000元。
两人拿着抵押来的钱再战赌桌,寄希望于赌博赢钱赎车,但这次还是输了,为了赎回抵押的车,俩人便只能继续用租车抵押的方式来暂缓之前租车抵押的窟窿,这无异于拆了东墙补西墙,结果到最后雪球越滚越大,钱越欠越多。
其实两人也有赢钱的时候,但没有见好就收,到最后又把钱都输了进去。租车公司一直催促还车,两人没有办法,就继续找其他地方租车再作抵押。随着车辆租赁时间到期,各家租车公司纷纷找上门来,但两人此时没有钱也没有车,租车公司随即选择了报警。
经查,2020年12月以来,汤某单独及伙同严某为偿还债务、筹集赌资,采取从各租车公司租赁汽车的方式,隐瞒租车事实,通过网上制作伪造的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向各抵押车行及个人抵押租赁来的车辆共计5辆,骗取抵押款共计195000元,所得赃款均被用于偿还车辆租金赎车还车、赌博及生活消费。
案发后,两人及其亲属已将汽车从抵押公司赎回归还给租车公司。
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汤某、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被告人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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