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专业讯息:海口厉害的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海口市道客村属于哪个学校的学区

时间:2023-05-30 06:03:47来源:法律常识

天气虽然寒冷,但“送法律进小区”的服务热情不减,居民们也很给力,大家有序排队问法。12月18日,《海南特区报》大型公益活动“律师来了”第二季第8场走进海口国兴街道道客社区,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鹏、吴英健,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春燕、曾萍萍、符馨予等到场,面对面为居民答疑解惑。此外,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轻虽然未能到场,但也在线上解答读者提问。

  未召开业主大会,小区业委会擅自挪用公共资金,合法吗?老人曾立遗嘱房产归大儿子,现反悔想给小儿子,该怎么办?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听听资深律师怎么说。

律师一对一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居民有序咨询法律问题。

一男子讲述烦心事,律师给予专业解答。

  关键词 占用

  保安被解聘后,占用小区公共用房拒不搬离

  林先生:我们小区是一家企业宿舍,物业公司曾聘请一名保安,后又解聘了该名保安,结果该保安住进小区公共物业用房,赖着不走,而且不交水电费等。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符馨予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因此,该名保安的做法已经违法,业主可向居委会或者物业投诉,由物业制止、要求停止侵占公共区域,同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出面协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据上述规定,若该名保安拒不搬离,业主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腾出非法占有的房屋,恢复原状,并补交其使用的水电费。

  关键词 业委会

  小区业委会擅自挪用公共资金,合法吗

  陈先生:前些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最近听说,业委会在没有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的前提下,挪用公共资金进行支出。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想要改选业主委员会,程序有哪些?

  曾萍萍律师: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时,须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因此,首先需要确认业委会在使用资金支出时的用途。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权为了业主的利益使用部分资金,但应当向业主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如果业委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那么,业委会相关成员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情况下才能召开业主大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会议议题、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形式等予以公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派员列席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三日内将决定公示。

  那么,如何更换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如果需要全部改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可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可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关键词 遗嘱

  “父亲曾立遗嘱房产归大哥,现想给我咋办”

  陈先生:父亲快80岁了,身体尚好,意识清楚,在海口红城湖附近有一套回迁房。父亲告诉我,两年前,大哥逼迫他立下一份遗嘱,内容表示该套回迁房由大哥继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如今,父亲想把这套房产拿回来,换成我来继承,应该怎么做?

  吴英健律师: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陈先生的父亲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遗嘱的形式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共分为6种形式: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提醒需要立遗嘱的居民,首先要详细列明遗产范围,避免处分他人财产;其次立遗嘱人应尽量对遗嘱进行公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排除其他遗嘱形式的优先效力,但经公证的遗嘱依然能够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在证明遗嘱真实性层面,公证遗嘱依然享有独特的优势。与此同时,公证处对于公证过的遗嘱会进行存档,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通过公证处查询到遗嘱,从而有效避免遗嘱丢失的风险。

  关键词 离婚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吴先生:我与妻子长期性格不合想离婚,但是双方因为孩子和财产等原因,一直谈不拢。我想了解,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此外,夫妻分居2年后,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董鹏律师: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可知,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一般来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不代表未经协议或诉讼便可自动解除婚姻。

  目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无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说,但有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关键词 “跑路”

  花1万多元买瓷砖,商家未送货“跑路”

  陈女士:此前,我花1万多元在海口某建材批发市场一瓷砖店购买瓷砖,商家称很快就可以送货,结果一拖再拖。近日,我赶到店里发现,商家“跑路”了,电话也不接。此外,许多消费者及供货商、司机等到这家店讨说法,大家组建了微信群。请问,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苏春燕律师:陈女士与商家之间签订的购买瓷砖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陈女士交付1万多元货款后,商家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交货义务。然而商家收款后“跑路”,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目前,商家关门“跑路”,继续履行合同已不现实,陈女士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向法院主张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商家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遭遇店家突然“跑路”怎么办?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商家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消费者,理性选择建材公司,可以登录地方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是否为正规注册,是否受过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

  其次,警惕低价陷阱,切勿因小失大。理性对待商家的一些优惠低价活动,往往看似性价比高的背后藏着陷阱及额外费用;签订规范合同以防万一。

  最后,要认真阅读条款,特别是付款、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情况的约定,主张合理要求,抵制“霸王”条款。

  关键词 欠薪

  拖欠30多人十几万工资,包工头“失联”

  李先生:我在海口某工地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包工头没有给我们发工资,如今还“失联”了,总共拖欠30多人十几万元。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转账记录,请问该怎么办?

  吴轻律师: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一般采取的方式有三种: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有工会组织,可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单位进行交涉;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的,可直接向单位提出协商要求。第二种方式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此外,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农民工讨薪难点主要集中在缺乏有力证据上,因此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生活中,很多包工头或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一定要注意收集有利的证据,例如工资单、押金条、工地出入证等。当农民工持有工资欠条等确凿证据时,可申请法院对用工单位房屋、车辆等财产采取扣押等诉前保全措施,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先予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维权越早越好,不要超过投诉举报规定的时限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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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场走进海口欣雅花园小区

  25日,咱不见不散

  本报讯 租房子住,似乎总缺少安全感。从找房看房到签约入住,面临着一连串的问题:遇到“二房东”怎么办?出租屋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装修?房东卖房,租户可以要求退房租吗?

  为帮助居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海南特区报》大型公益活动“律师来了”第二季第9场活动将于12月25日10时至12时走进海口海垦路欣雅花园小区。本场活动聚焦“租房”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也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现场或线上提问,资深律师将给予专业解答。

  征集>>>>>>

  烦心事,面对面解忧

  本报讯 生活中,如果有困扰您多时的法律疑问或维权难题,快来向“海南特区报新闻小助手”倾诉,我们将邀请专业律师拆解法理、分析证据,亦或在活动现场面对面进行专业解答,切实帮助您解决生活中的烦心事。

  电话 0898-

  邮箱 1@qq.com(记者 吴佳穗 苏钟/文 李志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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