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6:36:35来源:法律常识
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15岁高中生胡鑫宇失踪已有50余天。一段时间以来,网上不时传来案件进展信息。最近,胡鑫宇父亲胡跃良委托的律师公开发文,对网上的传闻作了回应。
看了媒体关于代理律师公开发文内容的报道,我感觉失望之余,感觉心里凉嗖嗖的。我感觉,从代理律师表达的内容看,胡鑫宇的案子可能会变成一个无头案。
代理律师公开发文说了五点内容,中间三点都是对以前传闻的辟谣:截止目前胡鑫宇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人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找到胡鑫宇尸体,没有找到录音笔。
代理律师发文的第一点和第五点挺有意思。
第一点说,经过警方前期的现场勘查,基本排除学校是所谓的案发现场,换句话说,胡鑫宇并没有在校园内遭遇不测。
第五点说,截至目前,警方仍没有查明胡鑫宇是如何离开的校园。
这两点内容结合起来,叫我觉得震惊。
1、截止目前警方仍没有查明胡鑫宇是如何离开的校园,这句话的意思明显包括:胡鑫宇失踪之后活着离开了学校。在胡鑫宇这个15岁的高中学生从学校失踪之后,历经五十多天调查,在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胡鑫宇离开了学校这个结论是依据什么得出的?
代理律师要表达的意思是说,警方在校外发现了胡鑫宇的踪迹吗?要是果真如此,为何不把这样的调查结果公布出来?
2、经过现场勘查基本排除学校是案发现场,“基本”,应该表达了两个意思:
第一,没有在致远中学内发现作案现场。
第二,没有在校外任何地方发现作案现场。否则,如果在校外任何地方发现了作案现场,那么校内是作案现场就显然可以绝对排除了,无需用基本来表述。
这就叫人产生疑问,在没有发现作案现场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在校内没有发现,就能排除校内是作案现场吗?能进而得出结论说,已经失踪五十多天的胡鑫宇不是在校内遭遇不测的吗?
3、代理律师发文的主要内容是:以前网上所说的内容,包括学校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找到尸体、找到录音笔,都是谣言。胡鑫宇不是在校内遭遇不测。胡鑫宇怎么出的校门至今没有查清。
这些内容结合到一起给人的感觉是:以前网上流传的信息都是谣言,除了校内不是案发现场,至今什么都没查清。胡鑫宇在学校离奇失踪一案,有可能永远查不清了。
老天!一个15岁的高中生,在学校这样一个场所离奇失踪,要是永远都查不出真相,这叫人感觉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