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28:38来源:法律常识
公平正义,民之所望。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质量和效果,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具活力,虹口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效能,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
近日,在“三所联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纠纷调解室里,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段辉主持了一起刑事案件调解。在这起因打架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公安民警紧密配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在实现法理情平衡的同时,也进一步节约了司法资源,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
三所联动2.0版本:
3+N多维延伸、合力化解矛盾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9日晚,市民盛先生和外卖员朱师傅因为一起打架纠纷被带进了派出所。事件起因是朱师傅的一句简单问路却得到盛先生没好气的回答,双方逐渐从口角之争演变成肢体冲突,最终导致朱师傅两根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案件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了解到案件原委,检察官认为,定罪和处罚并不能从根源上缓解当事双方的伤痛,还会加深后续的影响,应该努力寻找“最优解”。而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朱师傅随着伤愈也火气渐消,并从检察官的介绍中了解到这起案件里各方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见朱师傅这里不再执拗,为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在“检调对接”程序的基础上,检察官与民警一起将当事双方请进“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在检察官、民警、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释法说理下,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合议,完成刑事和解,盛先生也获得从轻处理。
参与该起调解的检察官段辉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在大力推行‘检调对接’工作,这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而在虹口有先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三所联动’机制。‘三所联动’机制的推广不仅使市民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有了新的选择,也让更多部门在遇到矛盾纠纷调解时获得有力的支撑。3+N的‘三所联动2.0’模式也将随着更多‘N’角色的参与,让‘遇事找法,法在身边’的理念愈加深入人心。我们作为司法机关也将继续践行好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更好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多元化纠纷化解:
领导包案+人民调解
而在另外一起熟人之间因过往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中,为高效化解双方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虹口区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由副检察长陈卫民包案办理,邀请人民调解员介入,在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的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最终签署《人民调解协议》,自愿达成和解,为案件下一步轻缓化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图片:孙军检察长和王琳局长共同为联合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揭牌
“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制定了《‘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揭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推动‘检调对接’实质化运行,有效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相谅解,画出化解社会矛盾同心圆。”谈到为何能将积怨化解,陈卫民副检察长这样介绍。
虹口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作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抓手,创造性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着力搭建完善“三个平台”,形成“综合研判针对性提前介入+常态化人民调解支撑+特殊案件‘三所联动’”的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处理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是高效转化已有机制完善刑事和解前置平台。
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在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高效取证的同时,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检警合力做好源头治理、矛盾化解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的途径、方式及和解后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积极引导双方互相加深理解,为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搭建“检调对接”平台全面融合履职。
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制定《“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揭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明确人民调解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处理反馈等,推动“检调对接”实质化运行,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相谅解。同时注重将刑事和解与司法救助相结合,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尽可能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救助,缓解被害人生活困难。
三是借力基层矛盾纠纷联动快处平台打造“3+N”版本。
积极融入本区“三所联动”平台,打造刑事案件调解“3+N”检察版,针对因邻里纠纷、熟人冲突等导致矛盾激化和伤害后果的案件,整合基层辖区力量参与纠纷调解,通过借力三方联合机制促使犯罪嫌疑人反思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强化诉源治理,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