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58:44来源:法律常识
在解读最近的某热点案件时,有朋友指出笔者代表的是检察官的意见,而不是辩护人的意见。
事实确实是这样,在这个案件中,我就是站在公诉人和法官的立场来解读案件的。因为二审之后,无论是公诉人还是法官,都没有再对案件进行解读。而本案仍有不少不同的声音,有必要作一点解读。通过解读,帮助非法律人士理解抽象的刑法理论。
按照一般的理解,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天然就是充当辩护人的角色,站在公诉人的对立面,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告人脱罪或者减轻罪行。
担任辩护人确实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职责,刑事案件中先有警察侦查,然后有检察官提起公诉,最后还有法官审判。能够帮到被告人的只有辩护律师。
但担任辩护人并不是律师的唯一职责,除了担任辩护人,律师还有如下职能:
担任刑事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对案件的审理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如果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可以担任被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向被告人和其他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索赔。如果认为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有异议的,律师还可以代表被害人一方,要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在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时,被害人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代理律师,大多数时候的立场与公诉人的立场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
在本人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在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自首,而我方认为,不成立自首。双方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除了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可能与公诉人产生分歧,在被告人的判决问题上有时也会产生分歧。譬如一审判决后,被害人一方可能量刑过轻,要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而检察机关对于被害人的抗诉要求是要审查的,如果认为一审量刑适当、准确,就可能不会同意被害人的抗诉要求。
除了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律师还可以担任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的代理人,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刑事控告。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在公诉案件中,律师还可以代表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在公安机关受理控告后转为公诉案件,这是律师在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的一项职能。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其实是有多项职能的:担任辩护人,担任刑事被害人代理人(包括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原告的代理人,代理刑事被害人提起刑事控告,等等。至少包括以上四项职能。
换而言之,对热点案件进行解读,在控辩双方之间相互切换,有助于律师提升对刑法理论的研究和理解,从而更好地运用在刑事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