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资深发布:江苏擅长刑事律师一般怎么收费,诈骗罪构成的三个关键要件

时间:2023-05-30 13:28:5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江苏知名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的一位当事人董某,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冒充单身女性,使用诈骗话术,虚构“购买定情信物”、“孝敬双方父母”等理由诱骗被害人购买练剑、伪劣物品,先后被骗财务攻击人民币470余万元,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在徐义明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判决被告人董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江苏知名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在法律规定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犯罪。今天,江苏知名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给大家讲一讲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般诈骗的立案标准与盗窃罪相同。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经济诈骗,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或者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几个关键要件一般包括下面几种: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假如侵犯的是人身权力,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诈骗罪,还是比较好理解的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关键词可以概括为“使用欺诈方法”、“错误认识”、“财产处分”以及“从中获利”

3、主体要件: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假如是未成年人犯罪、不具备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等,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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