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1:16:15来源:法律常识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平安许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15年获许昌中院“文明庭室”称号,2016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18年度获集体嘉奖一次,2019年度获“先进党支部”称号。
团队凝心聚力,工作成绩优异
刑二庭共有5名正式干警,其中4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平均年龄48岁,包括庭长在内的3名法官已经50多岁,另有书记员5人。团队成员风清气正、凝聚力强、团结拼搏,刑事办案数量和质量、效率、效果都名列前茅,群众满意度高。2019年,在庭里一名法官被抽调到专案组工作四个月的情况下,仍然审结了92起刑事案件,保证全庭结案率。近三年共审结案件1083件,结案率达97%,审限结案率为99.9%。
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扫黑除恶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二庭,该庭干警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共受理涉黑涉恶二审、请示案件51起,其中10名被告人以上的案件17起,全庭同志以积案清零为目标,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审结了被告人宋某亭等33人涉黑案、被告人史某峰等8人涉黑案、刘某鑫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通过不懈努力,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对5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27人判处财产刑,判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判处罚金630万元。此外,刑二庭干警参与了柴某安等52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的审理、庭审记录及其他工作,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高度重视对各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建立了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对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求各基层法院在下判前向市中院进行汇报,在听取汇报后拿出指导性意见,避免草率下判。2017年实行请示汇报制度以来,指导各基层法院补强证据的案件20余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判决都建立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之上,对于证据明显不足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撤诉或作出无罪判决。
积极发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定期组织干警到人群密集的广场、社区等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在流动宣传车上播放视频、摆放展板、咨询讲解、发放传单等方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网站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三年来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十余篇稿件,在省市级媒体发表一百六十余篇稿件,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
2020年1月,陈艳玲庭长代表许昌中院接受《平安许昌》节目采访,介绍2019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活动,构建平安社会
认真开展电信网络犯罪集中整治活动、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治理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等十余项专项活动,及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依法审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平安许昌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