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7:47:24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了“淘宝代运营”特大网络诈骗案,经过周密部署,警方于2017年7月21日在广西南宁、我区狮岭镇两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96名。2017年8月28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对以犯罪嫌疑人徐某、蒋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做出审查决定,依法批准逮捕该集团55名成员。
案情回顾及诈骗模式
经审查查明:自2014年起,犯罪嫌疑人徐某、蒋某等人经密谋后,以专门从事网络诈骗为目的,先后注册成立了“杭州博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米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光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瀚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美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茂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魅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上述公司为伪装,招聘工作人员组成犯罪集团,以提供“淘宝代运营”服务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大肆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该犯罪集团数年来先后辗转杭州、南宁、广州等多地,其作案延续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受害人数之多,为近年来我区诈骗类案件所罕见。
(1076页、54万余字的意见书)
该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的方式十分狡猾,对被害人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1发布广告
由其广告部人员负责查找、联系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然后在这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宣称其公司具有强大的实力为被害人提供“淘宝代运营”服务。
2推销服务
不明就里的被害人通过扫描或识别广告上的二维码就会与其销售人员取得联系,销售人员随即以所谓的电商指导老师的名义(均使用假名)、通过使用“话术”、发送利用软件制作的虚假聊天记录截图、“成功案例付款截图”等多种手段,向被害人推销服务套餐(分别有经济型3300元、实用型6300元、创业型15300元、VIP型23300元及更高层次的城市代理人等)。
3欺骗收款
一旦被害人上钩,销售人员就会让被害人先支付小额定金并同时发给被害人一个付款二维码,而该二维码是由犯罪集团的财务人员利用软件生成,具有随机虚构收款人的功能,付款人无法获悉真正的收款人身份信息。此时,为了进一步打消被害人的疑虑,销售人员会主动提出与被害人签订一份所谓的电子合同,以增加被害人的信任并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向被害人收齐尾款。
4虚假运营
收款成功之后,销售人员即教授被害人在互联网上开设淘宝网店。网店开设之后,该犯罪集团会安排其技术部美工、客服、数据、等级等人员对被害人的网店进行装修和所谓的运营。其中客服人员直接与被害人联系,负责应付被害人就日常经营活动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数据人员则负责在“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搜集、整理相应商品信息资料并制作成数据包备用(即将数据包生成链接上传至电脑软件上,再复制到其所谓的公司官网上,以备被害人下单订货),等级组则通过刷单、发空包、“爆款”等方式虚假提高目标淘宝店的销量和浏览量,或通过修改其官网后台数据蒙蔽被害人,使被害人误以为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当实力。
5继续诈骗
而当被害人发现实际上并不能赚到钱而向销售人员反映或要求退款时,这时销售人员就会劝说被害人购买其公司更高级别的服务套餐,如被害人坚持退款,则敷衍搪塞或直接推给所谓的公司售后负责处理,而售后人员则继续通过拖延时间、推诿搪塞、混入被害人组建的微信维权群探听消息并散布消极言论打击被害人维权信心等方式阻止被害人维权的努力。同时,该犯罪集团还通过向部分被害人小额退款并随即拉黑、删除的方式分化瓦解被害人群体,以达到掩盖其犯罪行为并继续实施诈骗的目的。
目前,仅初步查明的被害人就有107名,据不完全统计,被骗金额共计约230万余元,另有数百名被害人正在向警方备案。
检察机关重拳批捕
为了确保作出正确的审查决定,花都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措施:
1、组建专案组,强化办案力量
为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分管副检察长召集了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主要办案人员参加的专案会议,研究确定了专案目标责任,并决定从两部门抽调三名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四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专案组,要求专案组集中精力和时间迅速投入案件审查工作。专案组的成立,不仅在人员规模上创下了花都区院的新纪录,也改变了侦查监督部门“单打独斗”的提前介入模式,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利于统一检察机关内部对基本证据、基本事实认识判断,为推动案件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加强办案后勤保障力度
为了保证案件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划拨专案经费,确保办案人员加班期间的正常餐饮;划定案卷材料专门存放区域,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登记;指派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案件电子文档、电子数据的刻录、下载、传输工作;建立专案应急支援工作机制,在法律文书送达、提审等工作中随时指派其他检察官予以支援。
3、加强提前介入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延伸提前介入的时间
2017年7月22日,本案嫌疑人被抓获次日,分管副检察长、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即与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专案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双方交流了基本案情和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制定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工作联动机制,真正做到了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
扩展提前介入的空间场所
专案组人员多次前往区公安分局“608专案”指挥部,及时了解侦办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查阅刚刚收集的证据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此外,利用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建立工作群,确保所有办案人员二十四小时联系畅通,极大地提高了提前介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改进提前介入工作方式
为了迅速掌握案情,提高证据审查的效率和质量,专案组成员在投入工作的第一天就集中听取了侦查人员汇报,观看了长达3小时的专题PPT;共同会商寻找审讯突破点,研究制订了书面的讯问提纲,印发各审讯小组,后期工作显示该项工作对审讯突破、厘清案件事实、明确各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创新证据审查工作方法
针对“608”专案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特殊性,办案人员创新了一系列证据审查工作方法:
1. 注重并改进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的审查研判
由于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拒不供认或竭力辩解,要想查明案件事实,对案件的电子数据等其它证据材料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但这又谈何容易,比如,仅其中一名主犯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就多达两千多页,要在其中找到犯罪证据真是如同大海捞针,而此类证据可谓浩如烟海。面对困难,专案组人员团结协作,汇聚集体智慧,采取“分进合击、多路围攻”的方法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首先,对被害人和嫌疑人分别制表,表格涵盖主要案件事实要素;其次,根据案情,依据两条标准对全部客观证据进行分类,一是以犯罪分子的广告、销售、技术、财务等不同作案环节为标准,二是以各犯罪嫌疑人各自所参与的作案环节为标准,之后分配至不同的专案组成员进行审查,将各自所发现的要点登记入表;最后,将所有表格进行汇总,通过检索关键词从而发现有证明价值的材料。
(本案的卷宗和法律文书)
2. 注重学习互联网电商知识
由于案件涉及到大量的互联网电商知识,办案人员起初也对犯罪分子的很多作案手法不知所以,导致证据审查工作一度变得效率低下,很多时候还闹出理解上的笑话。为此,专案组里具有丰富网购经验的小邱同志自告奋勇,迅速收集汇总案件中有关互联网电商的各种术语、软件名称等问题,从互联网上学习互联网,了解清楚之后,在专案组会议上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解答,短时间内为专案组成员进行了一次电商知识扫盲,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你见过凌晨五点的检察院吗?)
3. 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司法机关查办此类案件的有益经验
利用“淘宝代运营”进行诈骗是一种全新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自去年7月浙江警方侦破全国首例案件以来,各地警方陆续都有破获,但由于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合法公司的外衣和提供部分基础服务的方式以故意模糊合同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导致各地在此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出现了较大的意见分歧。专案组检察官小吴同志最先关注了这个问题,为此,案件还未移送之前,就搜集了浙江丽水、宁波、河南郑州等多地法院的相关判决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等学习材料,复印下发至全体组员,大家共同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及时将材料呈送主管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对此高度重视,面对办案时间十分紧迫有限的情况,连夜研究了全部材料,次日一早就联系了浙江某地检察院主管领导,了解清楚了兄弟单位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做法,取来“真经”,分管副检察长马上向专案组同志进行了传达,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在分管副检察长亲自主持下,专案组连夜召开会议,经过研究,确定了依法打击犯罪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重的办案方针,认为应当从各犯罪嫌疑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参与时间的长短、与首要分子及主犯的关系、是否发现具体被害人等多个角度作为是否批准逮捕的标准,决定对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积极参加者等55名核心骨干成员要坚决批准逮捕,对于一般参与未直接造成严重后果者、部分受蒙蔽参与者等其他成员可以不批准逮捕,据此,除2名因怀孕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外,对该诈骗集团中其他39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其中包括4名未成年人和1名在校学生。此举有力地分化瓦解了该犯罪集团,突出了打击重点,实现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高度统一。
5、注重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
本案有五名犯罪嫌疑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均向花都区检察院提出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其中两人提出罪轻无羁押必要的辩护意见,三人提出无罪辩解意见。应辩护律师请求,承办检察官依法会见了律师,当面听取了辩护意见,双方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相关嫌疑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坦诚交换了看法,会见过程始终体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会见后,全体承办检察官集体研究了全部辩护意见,最终决定不采纳辩护意见,对五名犯罪嫌疑人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对所有辩护意见均逐一进行了答复。
(承办检察官会见律师,听取辩护意见)
6、加强案件风险管控,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被骗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随着越来越多的被害人被找到或自行报案,犯罪分子攫取的赃款数额还有可能继续增加,目前已有至少数百名被害人在微信上组建了被害人群,并邀请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加入,不断提出各种问题,其中比较具有共性的问题:一是十分关心自己的损失是否能够追回,二是希望能够严惩犯罪分子。针对上述情况,专案组及时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并根据指示采取一系列案件风险管控措施:一是与侦查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被害人微信群中的舆情动态,切实帮助侦查人员及时、正确答复被害人各种问题,做好安抚工作;二是建议公安机关对于除了已经冻结的二十余个与犯罪集团有直接关系的银行账户外,立即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用于收取工资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保证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争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互联网上有风险,市民创业需谨慎
作为一种新兴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目前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难免出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很多个人创业者对于所谓的“淘宝代运营”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强烈的创业热情容易为不法分子所利用,从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上有风险,市民创业需谨慎!在你准备涉足“淘宝代运营”之前,一定不要省投入和嫌麻烦,而要多方验证代运营公司的资质和各种信息,务必要进行实地考察,对代运营公司经营地址、官网、电话号码、QQ号码、经营实力、行业内的声誉等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那些过分夸大效果、过分承诺、合同条款简陋、不给开具发票的所谓公司就要留心了,对于销售人员发送的所谓“成功案例”千万不可轻信。如果一旦受骗,记得一定及时报警,保留好证据并提供给警方,只有警民同心协力,才能不给诈骗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才能营造出一个真正健康、和谐、诚信的互联网电商环境。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信,检察机关将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电信、工商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而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花都检察维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