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找律师好用吗,醉驾找律师有用吗

时间:2022-12-03 17:55:27来源:法律常识

文/管车侠

根据报道,在2022年“两会”期间,身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醉驾罪的议案”。他认为,通过强硬的刑事手段来治理醉驾行为,国家投入了巨大的成本,不仅包括公检法等机关、设备以及人员的成本,还包括羁押场所的成本,导致大量的公检法办案资源及社会资源被占用。

他认为,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数量总体上不断上升,并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表明醉驾入刑未必是打击醉驾行为最有效的方法,也不符合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犯罪越少越好的要求”。

身为律师的人大代表PK法学专家:醉驾入刑要不要取消?

对此,他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规定,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完善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罚款以及暂扣和吊销驾驶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规定,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措施,起到与拘役刑、罚金刑相近的社会效果。

笔者认为,这位人大代表的理由有点憨实:醉驾入刑劳民伤财,不划算。

这位同仁用经济的财务成本,去衡量社会、制度的收益,由此得出的“醉驾入刑”要取消的结论,似乎有点过于率真了。

所以,此言一出,更多的人,站到了对立的一面。

身为律师的人大代表PK法学专家:醉驾入刑要不要取消?

从理论上看,法律界普遍认为,当下取消“醉驾入刑”的建议,为时尚早。

从实践效果上看,目前“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大气候”基本形成,算得上社会文明和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放松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将引发反弹势头。

如果担心因醉驾遭受刑事处罚会加大社会交流和流通的成本,实属杞人忧天,也难以成为修改法律《刑法》的民意基础。

另一方面,围绕酒驾/醉驾,诸如代驾等服务行业也在迅速兴起,既能进行业务的异业互补,又能把“少喝酒、不喝酒”的风气坚持下去,何乐不为呢?

关键概念:

酒驾/醉驾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

身为律师的人大代表PK法学专家:醉驾入刑要不要取消?

醉驾入刑

2011年5月1日,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由此开启。

所以,笔者发现,对于取消“醉驾入刑”的看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曾参与起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王顺安的看法更加厚道,他首先是赞同“醉驾入刑”对于文明社会的意义和价值,认可国家将“醉驾入刑”纳入刑法范畴的初衷在于警示、预防犯罪。

这就是,所谓“树正气”、“正人心”就是这样的道理。

但是,是否就因此修改《刑法》,在他和笔者眼里,这就类似一个例子:一户人家的大人给孩子洗澡,结果孩子太脏了,洗完后,结果觉得孩子越洗越脏,甚至想连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了,不要这个孩子了,......

如果因此废止这项法律,似乎有点情绪化了。

而根据管车侠的综合统计,全国每年将近要发生30万的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从调查、侦破到判决,确实需要耗费很大一笔资源,占用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必然会对司法资源的分配形成很大的制约,然而,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除了经济成本,社会成本、认知成本等等,也应该是考虑的因素,......

那么,您是怎么认为的?(完)

注:管车侠原创,文章信息受益于《中新视频》等媒体,文中图片引自网络,特此致谢!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刑事案件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