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9:50:55来源:法律常识
“常怀感念之情,常存敬畏之心,全力做好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确保每一个刑事裁判既体现法律的尺度,又体现司法的温度。”他以此为座右铭,在法院辛劳工作20余载,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00余件,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5000余件。
张顺军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多次荣获太原中院优秀法官、优秀党员称号,2008年被评为山西省“四打四整治”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7年4月荣立太原市委政法委三等功,2018年荣立太原中院三等功。
“传帮带”,用热爱带动更热爱
“不论经验,不论年龄,我们都有一样对法律工作的敬重,我们都有一样对刑事审判的热爱。”他在工作中从庭前准备、庭前阅卷、庭审驾驭、调解技巧等环节,悉心传授审判技巧和驾驭庭审能力,积极参与讨论和分析案情,拓展同志们的办案思路。通过“传帮带”,让同志们在关爱和温暖中增强办案技巧、丰富刑事审判实践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同志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倾心相授、无私帮助,传承和发扬刑事审判庭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肩负使命担当,攻坚扫黑除恶
截至 2020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审理实质一案的黑恶案件共计153件1170人。张顺军庭长勇于担当,始终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线,审理及参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好专业指导工作。圆满完成上级法院要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结目标。
受疫情防控影响,在院党组的积极统筹下,张顺军庭长做好整体协调保障,在全市两个主要看守所建立了5个临时法庭。截至2021年6月,共协调、排期三级法院、监委提讯、外地公安远程视频提审提讯3518次,组织、安排现场庭审583次,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
审慎细致,恪守正义办好案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缺乏足够的证据就不能轻易给人定罪。”
从孤身一人捡破烂开废品收购站,到最后成立了小公司,因何被指控为合同诈骗?张庭长在审理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时,严谨周密的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发现各证据之间缺乏关联性且证据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部分有罪证据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定罪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遂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判决。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张顺军始终坚持疑罪从无,践行着守护正义的铮铮誓言,让司法公正及时抵达每个公民身边。
争先创优,勤学善钻强素质
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也是基于对人民法官业务能力的高度信任,所以张顺军庭长非常注重自身业务素质和全庭审判质效的提升:
他参与编撰了《太原市法院量刑情节暂行规定(试行)》;参与起草《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试行)》;2005年撰写《刑事判例制度研究》一文并发表;2014年起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办法》;2015年他对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化工作、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特赦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制定相关规定;2019年组织起草《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19年参与编撰《太原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太原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因尊重法律、敬畏司法,法院人在困难面前不会顿挫、不会迟疑。张顺军同志投身审判工作20余载,始终坚守自己的初心,以实际行动诠释一名法官的使命担当。他将继续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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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董超格 赵静 丨 图片:赵靓
视频:赵旭晨 张瑞 丨 配音:石泉
审核:武江鹏 丨 编辑: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