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2:19:33来源:法律常识
唐永昌元年一个风雨如晦的上午,威严的大唐朝堂正进行着一次威严的朝会,威严的“妖后”正在威严地责问:“大胆,你说什么叫魁首?”
堂下一位从六品(享受六品级待遇)小法官镇定地答道:“魁者,大帅;首者,主谋。”
“妖后”严厉质问:“颜余庆咋就不是魁首?”
小法官神色自若地答辩说:“永昌之乱的魁首早已伏诛,余庆算是支党!”
“妖后”粗着嗓子道:“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不是魁首是什么?”
“帮助要账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也无关。”小法官对答如流。
“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妖后”怒不可遏。
小法官不觉提高了嗓音:“所通书信未见查获,而口供也只说是礼节上寒暄。而且讨债、通信也只涉嫌,与同谋、主犯怎么也划不上等号呀!”
眼见着就要有人血溅当场、人头落地,在场的二三百文武官员个个脸色刷白,身如筛糠。然而,“妖后”突然间对这个胆大包天、犯言直谏的小法官“服了软”:“他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细细勘问!”骤然间,风扫残云,雨过天晴,和煦的阳光一下子洒满了冷酷的朝堂。那个叫颜余庆的得救了,每个人的脸上都现出了温暖的阳光!
威严的“妖后”自然是杀人不眨眼的武则天。那个胆大包天的小法官是谁?“颜余庆案”又是怎么个事?
先说那个胆大包天的小法官,他叫徐有功,名弘敏,字有功(因避唐孝 皇帝李弘讳,以字行),河南洛阳偃师人。20几岁光明正大地考上公务员后,被分派到蒲州(今山西永济)任司法参军(法官)。他在蒲州做法官期间,纠正冤假错案数百件,救活人命数千,被当地百姓和官员称为“徐无杖(审判案犯力求宽仁,教育感化,从不轻易杖刑)”。先进事迹传到京城长安后上调中央,任国家法院副院长。“颜余庆案”就是发生在他初任最高法院法官的时候。
话说永昌元年唐高宗逝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革唐命”,自称“圣神皇帝”。因此李唐阶级很不乐意,有的还起兵反对。如英国公徐敬业、唐宗室李冲、李贞(李贞李世民第八子,李冲是李贞的儿子)的起兵等等。面对严峻的政治形势,武董事“不拘一格”选用来俊臣、周兴等酷吏,大肆诬构、血腥镇压,凡是告发反革命的都能得到重赏,因而全国告讦之风大起。
期间,有人密告河北贵乡县武装部长颜余庆,曾与去年(688年)武装暴动被杀的李冲通谋。武则天接到举报,立即让来俊臣审理此案。来纪检知道这位圣神皇帝需要的是什么,便使用“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死猪愁”等各种酷刑对颜余庆进行突审。颜余庆抗不住酷刑,只得承认与李冲通同谋(实际是李冲造反前,派家奴到贵乡县收债,写信要求颜余庆关照。那名家奴收完债,自己做主给李冲买了一批弓箭。当时李冲犯罪被杀后,武则天已下达了赦免令,不再株连其他人)。
不识眼巧的徐有功接到刑侦、监察部门移送的定案报告,认真审阅后觉得此案“证据不足,定性不准”。他查阅了武则天当年签发的《永昌赦令》,有“魁首”、“支党”之分,便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使其免去死罪。但来俊臣、魏元忠等特务头子,却直接上奏武则天,请求以谋反“魁首”处斩颜犯,家口籍没。武则天签批准奏。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傻帽法官徐有功朝堂强谏。
在“妖后”“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强力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血腥恐怖之时,徐有功竟迎风而上,公然抗上,可谓是傻、蠢,胆大包天了。
然而,正是他的傻和蠢,在风雨如晦、风声鹤唳的血腥恐怖中,拯救了无数的无故百姓。比如:那个后来被大坏蛋来俊臣“请君入瓮”的另一个大坏蛋周兴,有一天交给他一份案宗说:“此案是原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的案子,现已侦查完结,定为谋反罪。”徐有功上眼一看说:“俩兄弟练武比箭咋就叛逆谋反了?应该马上纠正!”周兴却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旧唐李氏宗室的人,圣神皇帝的意思你懂的啊!”但徐有功依然到处争辩:“难道练武比箭能推论成谋反?天理何存?国法何在?难道皇帝就可不论事实、不讲国法?”结果,武董事便下诏罢免了他的官职,削职为民。
再比如:周长寿二年(693年)武则天又重新起用徐有功,任命他为纪检大员。他任职后,在江苏镇江发生了一起“庞氏案”:唐睿宗李旦的丈母娘——窦德妃娘娘的妈、润州刺史窦孝谌的老婆庞氏,从闺女德妃被武皇镇压后,一直心神不定,抑郁成疾。期间她被一个奴婢哄骗(告发有赏),夜间在家里做法事驱邪,然后告发她暗地焚香诅咒圣神皇帝。酷吏薛季昶接案,揣测着圣意捏造庞氏为“不道”罪,将庞氏判为死刑,家属也要流放三千里。徐有功得悉后就直奔宫殿上奏道:“依微臣查访庞夫人无罪可有。”武则天一听徐有功为她的心腹之患辩护,立即下令将其轰出宫殿,责成司刑寺治罪。司刑寺按照最高指示,很快就议定徐有功犯“党援恶逆”罪,并判处死刑。
徐有功有位好友获得内部消息后,便悄悄跑到他家里哭着让他早做准备。徐有功听后没事人似地说:“难道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死吗?权不能大于法呀!”后经众人多方奔走呼吁,武则天才下令“免去徐有功死罪,罢官流放边疆。”但那个庞氏却因此免去了死罪。
有关徐有功耿直不阿、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死不改悔。罢官复出后还是认死理、走老路,一心执法守法。就连“妖后”也被他的耿直和勇气折服,待她坐稳了帝位后,又将他起用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前后审、核、判大案要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看领导眼色。既不管政治需要,也不顾个人安危,始终咬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死道理。不过,也正是因此,他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挺立不倒。酷吏们虽然恨他入骨,但也无可奈何。相反,因为有徐有功这个傻帽的存在,“妖后”时代的酷吏之风竟也受到少许的遏制。大家都说,徐有功可以与汉代法官张释之相提并论,但徐有功身处风雨如晦的年代,能够据理力争更加难能可贵!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其实,大家,尤其是身负相关责任或义务的人们,更尤其是肩负民众生死、国家安稳的司法大员们,大可不必想当然地认为坚持正义、维护公道,就一定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关键在于你是否光明磊落、公而无私,比如今儿个说的徐有功就是多么地值得称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