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9:45:02来源:法律常识
“我收到你们寄来的电子卷宗光盘了,包装完好,没有损坏,非常感谢你们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我本人和电子卷宗在特殊时期的安全问题,给我提供了便利,这样的服务太赞了。”2月20日,远在重庆的张律师致电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表示感谢。
据悉,张律师负责辩护的一起案件日前已移送秀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1日,他致电秀洲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询问阅卷事宜。而当前正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检察院不建议其到法院进行阅卷。但办案期限将至,律师阅卷不宜推后。对此,秀洲区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延伸服务,实现律师异地阅卷,保障当事人及律师权益。
当天,秀洲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张律师,将《律师执业证书》等三证资料及其签署的律师阅卷保密承诺书一并快递至秀洲区院。收到张律师寄送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检察院即刻将该案的电子卷宗光盘采取保密方式制作后通过检察专递邮寄至重庆。
据悉,疫情防控以来,秀洲区检察院迅速调整工作方式,积极利用电话、浙江检察App、12309检察服务网站、QQ等非接触方式开展线上贴心、便捷的检察服务,累计对当事人告知权利15人次,接待律师26人次,全面实现“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