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专业资讯:北碚区办理刑事打官司律师找谁好,袭击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时间:2023-06-02 12:34:12来源:法律常识

黄坚明律师简析重庆北碚袭警致人死亡事件:请别急着“拍手称快”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黄坚明

近期最轰动事件莫过于重庆北碚袭警事件。当地警方也通报了此事,民警处警中遇当事人袭警,用枪支将其击伤后翁某死亡。对此,我们将从事件起因、案发场所、矛盾激化、民警反击必要性及合理性、信息公开等视角,简析我们对此事件的初步看法。因完整监控视频缺失,因涉案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因信息限制等诸多因素,本文所述观点仅仅是初步意见,从中必然存在不足之处,但我们试图从客观中立视角评析此事件。具体论述如下:

一、因摩托车碰擦而引发的“袭警命案”实在不应

根据知情人所介绍的信息,据传此案起因是摩托车碰擦而引发的普通交通事故,后因死者翁某及其妻子不满警方处置方案,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及袭警事件发生。从网上传出的涉案民警身上衣服被撕扯的程度看,此案撕扯过程应该存续一定的时间,绝非“一言不合”涉案民警便开枪击伤人并致人死亡的情形,直接致人死亡和送医后不治可反映枪支部位有差异的情形,起码我们的初步判断如此。据此,我们将此事件起因归纳为:小车祸引发小纠纷、涉案民警正常出警处置、死者翁某及妻子不满处置方案、引发肢体冲突、袭警行为随后发生,后续局面失控,枪击行为发生,翁某死亡。这是根据生活常识及逻辑推理可推测出来的案件起因及基本事实。

二、案发现场的公开性及目击者众多的案件基本事实

根据网上的资料看,此案案发场所是马路边,绝非偏僻小道,更非无监控的治安“暗角”,起码我们的初步判断如此。网上也有律师同行判断:估计现场很多围观群众用手机拍摄整个案发过程。起码现场目击者众多应是客观事实,毕竟先发生车祸,后报警民警到现场,进而导致诸多“吃瓜”群众在围观,事件发生后也是诸多目击者在围观。据此,我们坚持,此案“真相大白”是值得期待的事情,而非那些持续十几年、二三十年仍未破案的陈年旧案。对此,我们想强调的是,此案具有公开性和目击者众多的特殊性,为此不必为案件出现“暗箱操作”等诸多问题而忧虑过多。

当然,有些网友的第一个观点是公开现场执法视频及涉案区域监控视频,就目前网上流传资料而言,我本人尚未看到相关视频资料,进而导致更多人期待涉案信息的公开程度更高些,这种诉求我们认为具有合理性,毕竟此案也是人命关天,死者妻子也是现场目击人员之一,进而导致此案没有可隐匿关键证据的操作空间,起码我们目前坚持这样的观点。

三、事件矛盾激化及涉案民警“控场”能力问题分析

此案明显是因“小车祸”而引发的纠纷,因死者及其妻子对涉案民警处置方案不满而矛盾激化,进而导致此事件严重后果的发生。对此,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死者翁某及其妻子年纪较大,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不接收涉案民警的处置方案,且意图以“扰警”、“袭警”方式获取其期待的处置结果,这是此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据此,我们的初步判断是死者翁某及其妻子明显存在过错,甚至是严重过错,进而导致此事件的发生。诸多网友不同情死者的关键原因就是死者及其妻子直接参与袭警,警方通报也是如此的。

但涉案民警年纪几何,办案经验如何,执法处置过程是否做法平心气和,以理服人,特别是其是否掌握控场技巧等诸多问题仍有待查明,因监控视频缺失,因现场目击者证言缺失(我们无法掌握),我们暂时无法对此案作出准确判断,但个人预测:涉案民警不排除存在现场处警经验不足等执法瑕疵的问题。用很多老百姓的话,就是“一个手掌拍不响”,这种可能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事已导致翁某死亡,涉案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无疑是必要性,涉案民警及其所在单位“自证合法、合规、没有过错”的做法自然是不妥当的。

四、涉案民警反击开枪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合法不应向不法低头是常识,涉案民警对严重袭警行为进行开枪还击,击毙死者最后被认定为开枪果断,执法有功的案例,我们曾在新闻上看到过。为此,此案最大的争议是涉案民警开枪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此,我们谈谈自己的初步看法。

其一,涉案民警应否、能否开枪,不应以涉案民警已实际遭受重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为必要条件。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要求涉案民警准确判断其已遭受的伤情,更不能以“生命不保”为开枪的必要条件。

其二,假定经检验后,发现涉案民警没有遭受任何伤情,甚至连皮肤轻微损伤的情形都不存在,涉案民警也没有事先“开枪示警”,而是直接击伤死者,这种情形下的开枪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必要性,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涉案民警在什么条件下可合法开枪自卫的问题,个人判断,只能是具体个案具体分析,而非寄托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单纯根据法条规定进行机械执法的做法,也同样不妥。就此事而言,涉案检察人员应先听取涉案民警的自我辩解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言,方可对此案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其三,能否根据翁某及其妻子两人均参与袭警而“主动开枪”。对此,我们持反对态度,根源是翁某及妻子均年纪比较大,袭警力度如何具有不确定性,但此案参与袭警人数达两个不是核心问题,其袭击力度、持续时间、袭击部位等反映袭击暴力程序的细节性事实,方是此案的争议性焦点。翁某及其妻子参与袭警,涉案民警便可开枪的观点应是值得商榷的。袭警暴力程序方是此案的核心。

其四,此案是否存在反复袭警,经周边群众劝解后继续无理袭警也是此案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个人猜测,本案不排除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周边群众反复劝解后,死者及其妻子仍无理取闹,继续暴力袭击涉案民警,也不排除涉案民警多次口头警告后涉案翁某及其妻子仍继续袭击涉案民警,甚至不排除翁某及其妻子袭警过程中已碰触到涉案民警所持枪支的可能性,进而导致涉案民警“开枪”反击,起码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性。此案真相如何,有待涉案信息公开及后续办案机关公布的官方通稿。

其五,涉案民警开枪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除了要看翁某及其妻子的具体袭警行为之外,还要看涉案民警的开枪过程的截图或同步录音录像,以及翁某被枪击部位,死因鉴定等诸多关键证据。特别是要核实此案是否存在涉案民警意图击伤死者而被其妻子、死者本人干扰而导致误击死者死亡的可能性。刑案无小事,命案更是如此,过早“拍手称快”的做法明显不妥。

因此,尽管此案因小纠纷而引发,但因涉及翁某已死亡的问题,但因死者妻子目击整个案发过程的问题,引起全国网友都高度关注此案,我们期待办案机关对此案给出权威、充分说理的说明。

五、关于此案信息公开的问题

根据网上的信息,据传当地很多村民有看过案发过程的监控视频或执法视频之类的关键证据,但此消息无法得出确认,起码我们尚未看到相应的完整视频。如上所述,诸多网民也建议当地办案机关公开案发过程的视频。但办案需要时间,此案最终的信息公开程度会影响到事件的平息快慢程度,毕竟人人都关系自己的生命安全问题。对此,我们也期待官方能公开更多案件细节性信息及案发过程的执法视频。

综上所述,热点事件天天有,恶性刑事案件也不可避免,但袭警案件期待越少越好,相对来说因袭警被被击毙的极端个案也甚少,尽管多年我们曾办理过类似的案件。对此,我们只想强调一句:宁可多打官司,不可意气用事;宁可事后控告、检举,也不应现场冲突动手袭警,毕竟你是赤手空拳的普通百姓,毕竟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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