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18:45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10月,两高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西安市司法局联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西安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建立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至今,全市共受理刑事辩护全覆盖审判阶段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3.7万余件。
2023年1月,为认真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共同成立了“西安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试点工作推进。经过领导小组多次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4月份,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市范围内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是继2017年西安市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围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促进司法公正推出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对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和工作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借鉴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开展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12309中国检察网和西安市“智慧法援”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优势,有效提升通知指派环节的工作效率。
《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各区县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与区县人民检察机关联系对接,建立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密切工作协作。4月21日,雁塔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完成了由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通知的两起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指派。目前,雁塔区、莲湖区、阎良区、碑林区、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完成与辖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接,开始审查起诉通知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已通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为592件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提供辩护。
下一步,西安市司法局在“西安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审判阶段试点工作成果,深化工作认识,主动作为,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或法律帮助全覆盖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不断健全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发挥实质作用,完善公、检、法机关程序衔接,遵循“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协同创新,加强协调、注重实效”的方针,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办案质量考核,提升法律援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