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6:07:10来源:法律常识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德州刑事律师案件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德州取保候审。
标签: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 德州办理取保候审 判处缓刑的条件德州律师会见犯罪嫌疑 公安侦查为嫌疑人辩护分类: 刑事辩护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就办理的德州刑事辩护大量案件。对在办案刑事案件中的一些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做一个简单说明,我国刑法有四百多个罪名,比较常见的有: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制作贩卖伪劣商品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碍公务罪、 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走私罪。这是比较最常见的犯罪类型和罪名
所有刑事案件一般来说完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一般说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侦查,但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以后的职务犯罪要有监察委侦查了,检察院没有侦查职权,这可以更好的实现司法公正,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公安机关分理的刑事案件。
一、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该怎么办,这是关键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子最后的走向,一般来说在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如果走到审判阶段判无罪的机会就很小了,在侦查阶段解决希望要较审判机关机会大一些,比如说申请取何候审,是否自首、是否构成犯罪都可以和侦查机关沟通交流,提出意见。
二、侦查阶段有的家属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关系捞人,因为这种事被骗的大有人在,结果钱被骗了人也没出来,案子也批捕了。有些甚至听信别人说没事,结果一审判刑了,才慌神了发现事情办错了,才想起来找律师,到了这时候人被羁押时间较长了,有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陈述。相对于一开始委托律师介入难要大很多。
三、委托辩护律师一般来说家属比较关注的能否取何候审、多长时间可以结案,大约判几年。这种时候律师只是听家属陈述一些不完整甚至不准确的信息,是无法对案件作较为具体的分析的,当然对于羁押期限可以较明确告知,和根据相关罪名刑期是可以做个预测。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能防碍侦查,暴力犯罪的基本无法取保,可能判决处三年以上实刑的取保也比较难,一般三年以下的可以处缓刑的,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情节轻微的,或者是从犯、的机会比较大。未成年人犯罪。75岁以上老人的,怀孕妇女。以有重大疾病的都可以申请取何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根据笔者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四、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逮捕的期限一般是七天,特殊情况可以30天。检察院在7天对于是否批准逮捕作决定,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诉人要求陈述意见的,批捕检察官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这对嫌疑人来说是个机会,有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证据,可以向检察官提出,争取不批捕,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就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或监视居住。
五、逮捕后侦查期限一般是二个月特殊情况要根据案情计算侦查期限,事实查清后要在二个月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要在1.5个月内起诉,案件不证据、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侦查二次为限,一次一个月。然后检察院做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这期间辩护人可以就案件是否有起诉必要、涉嫌罪名、主犯还是从犯、自首立功、向检察官提出意见,争取嫌疑的利益最大化。
六、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普通程序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1.5个月。这期间就对是否构成犯罪,罪名是否正确,作定性辩护,然后就要作量刑辩护,从有利于嫌疑人的角度争取从轻处罚,最好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我本人办理的有一些案子根据具体经过努力争取在一审判处缓刑。
七、一审判决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只要检察院不抗诉的,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只能减轻或维持不能加重处罚。如果一审判决确实有问题,应该上诉我原来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后来判处缓刑。
这是德州刑事辩护案件办理中总结的一般规律,有些特较细的问题和办理技巧不在此讨论范围。希望我的文章能帮助到因涉嫌犯罪的朋友和家属,大安一定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违法犯罪失自由,看守所里不好受,到时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