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6:44:53来源:法律常识
上午与长沙律师罗秋林电话联系,闲谈到刑事辩护“何处去”。随着监察委办理的案件都不允许律师介入甚至法院判决需要听取监察委意见,律师办理职务犯罪的辩护空间被严重压缩。钱列阳老师以办理职务犯罪而誉满天下,最近却转向金融犯罪,这其实是个信号——刑事辩护大咖都开始放弃职务犯罪。
我与罗律师交流说我的意见是“谨慎代理”职务犯罪案件,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毒品犯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辩护上。
虽然我曾办理过被告人认罪退赃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撤回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的贪污案件,但我知道这两年以来职务犯罪的辩护空间堪忧,即使我继续坚持,也难以有当年的辩护效果。最近代理了某法院院长贪污贿赂案,4项指控我决定3项无罪辩护1项轻罪辩护,但我对法院能否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没有当年的信心。
我的招牌“动作”是无罪辩护。比起“大丰收”的前几年,今年“可捕可不捕案件一律逮捕”、“可诉可不诉案件一律起诉”、“可缓刑可不缓刑案件一律不缓刑”,让我今年“战果”不如从前。好在今年有一个无罪判决案件,可以稍微自我安慰。
许多案件辩护效果旁人看来很不错,但我总有些失落——去年我在江西某法院还在抱怨判了缓刑而不是拘役,今年同样的案件判了缓刑我就该阿弥陀佛了。
既然如此,也许我不得不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用在毒品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方面,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当然,这些“研究成果”不是某些人理解的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律师“研究成果”需要带来商业实利而不是学术虚名。省级以上刊物本是法学人士“评职称”之用,律师需要的是“司法实务”拿来能用。
毒品辩护,我招牌是茂名王某制造贩卖毒品523.4公斤二审改判免死案件与惠州洪某运输毒品2.9公斤发回重审改判无罪案件。上半年开庭的制造贩卖1吨毒品案件不知能否改判保命,能接触这类案件也是一种幸运。经济犯罪辩护,我的招牌有张某深圳2400多万元网络诈骗案无罪辩护排非成功中院判决1年半案,还有惠州袁某敲诈勒索3700余万元律师无罪辩护改变罪名判决14个月案。经典案件不仅需要律师业务能力强,而且要律师运气好,例如遇上愿意听取律师意见的法官。
今年只办理20个案件的“指标”已经过半,下半年是否应该少做几个案件办出精品?卓凡刑事部在统计无罪释放案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上诉后改判案件与改变罪名判决案件,这些经典案例才代表着律师的办案能力。
至于律师是否有专著出版,是否有论文发表,用法学教授与法学博士的标准要求律师,有意思吗?客户请律师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