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07:06:12来源:法律常识
12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优化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该区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聘用对象: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甘肃省户籍;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从12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共3天;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为: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报名登记,应聘人员同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hgrenshe。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931-6255528;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931-6211633。
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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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红古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人才活力,经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基层一线 | 8 | 不限 | 限男性 |
其他 | 14 | 不限 | |
区妇计中心医生 | 7 | 临床医学 | |
区妇计中心医生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聘用对象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户籍要求:甘肃省户籍。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服从分配,自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2、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参加邪教组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受过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不予报考区妇计中心岗位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共3天;
3、报名地点: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到证(择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1份。
(二) 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报名登记,应聘人员同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三) 考试方式
1、笔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为1:3,不足1:3不开考。
(2)笔试内容:
基层一线、其他岗位: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基础医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1天,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5)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6)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hgrenshe)微信平台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用人员计划数和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4、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于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则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关程序。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微信号:hgrenshe)及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grenshe)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平台,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931-6255528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931-6211633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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