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6:14:08来源:法律常识
“通过今天的听证会,检察机关解答了我在案件事实和法律等方面存在的疑惑,检察机关为客观公正处理案件付出了努力,在此,我表示感谢。”申诉人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如是说。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2月4日,市检察院就沈某等23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的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检察长叶祥考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10月20日,最高检召开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并通报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最高检明确提出“坚持‘应听尽听’,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示范,做到全国检察机关听证审查工作全覆盖”的要求。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本案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承办检察官参加了听证会,为切实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解开申诉人的“心结”,市检察院依法邀请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担任听证员,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申诉人陈述意见
经查,沈某等23人系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袁某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此案因两名被告人归案时间不同而分案处理。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陈某被认定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人不服一审判决,先后上诉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沈某等23人以法院判决事实有误,量刑不当等理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监督。
听证会上,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沈某等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申诉案的办理情况;申诉人及代理律师陈述了案件事实,阐述了申诉理由和请求;本案一审和二审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处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听证员先后就案件情况向承办检察官提出问题,承办检察官一一作出解答。休会过程中,本案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复会后,听证员发表了听证意见。
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并答疑解惑
专家发表听证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市检察院将根据听证调查情况,结合申诉人的意见和听证员评议意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并及时送达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