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9:07:40来源:法律常识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办理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辩护案件4447宗(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3479宗),组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487件,确保了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及通知法律帮助的所有被告人获得律师的辩护权及法律帮助权,充分发挥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全覆盖工作。印发了《茂名市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推进措施。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并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工作进度,有力推动了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
2、加强调研沟通,落实经费保障。组织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同级人民法院沟通,由人民法院提供过去三年被告人数及获得律师辩护率的情况,测算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可能增加的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数,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2019年以来,我局通过积极争取省司法厅的全力支持,市局及县区局获得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省转移支付资金204.6621万元,缓解了我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确保了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工作衔接,延伸工作网络。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各级法院刑庭确定工作联络人,专门负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转接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反馈问题,确保了律师依法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能够有效落实,案件的转接和指派有效衔接,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无缝对接,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过程中案多时间紧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工作,全市6家法院、5家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工作日不定期安排律师进驻值班或根据人民法院法律帮助通知函安排律师到人民法院工作站开展值班工作的方式,为在押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配合办案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487件。
4、加强律师资源统筹,破解力量不足难题。全市各法援机构根据区域实际及自身优势,采取三项措施保障办案力量及时到位。一是向全市46家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在全市挑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具备一定年限刑事办案经验的172名律师建立起了茂名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结合律师库的律师的特长进行分类和梳理,有针对性地把刑事案件指派出去,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第一时间接到通知辩护公函,第一时间指派刑事辩护律师”。二是组织村居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解决我市县区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村居律师作用,要求村居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要积极支持村居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当村居律师所在县区在法律援助案件多、当地律师不够时,县区局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市局律师管理部门协调,可直接指派村居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有效缓解了县区案件多,律师不足的工作压力。三是调剂全市律师资源供县区法援处指派办理团伙类案件。针对县区团伙犯罪、被告人数多而律师数量不足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市局积极做好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工作,对律师数量难以满足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县区司法局,从主城区调配援助律师到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为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以来,市局共为信宜、高州、电白等地调配律师资源14批、73多人次。
5、加强辩护质量监督,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利。一是规范办案指引。根据省法律援助局印发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试行)》的指引,通过设置“会见被告人、阅卷、庭审法律文书制作和法律效果”等重要指标明确案件办理标准,为案件办理全过程提供规范指引。二是开展质量监督。通过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案件归档及案件质量评估等制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2019年,从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抽取了35宗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评估,并下发案件质量检查通报。通过开展案件办理检查监督,让受援人享受到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律师辩护权。三是指派知名资深律师办理案件。全市各法援机构组织指派市律协会长等班子成员及律师队伍中具有人大、政协、党代表身份的知名、资深骨干律师办理刑事法援案件,专业化、精细化的辩护提升了案件的质量,扩大了全市刑事辩护工作的影响力。在全覆盖试点工作中,不少案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有2篇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