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6:33:38来源:法律常识
庞某某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沂南县热线办理回复的截图
近日,山西男子庞某某连发三文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大队执法违规后,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跨省抓捕一事引发关注。
2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案辩护人蓝天彬律师处获悉,2月17日,庞某某获取保候审释放,他们将坚持做无罪辩护,下一步会继续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庞某某也告诉澎湃新闻,他于17日中午被释放,对此事感到很冤屈,准备先安顿好,接下来再继续维护自身权益。
同日,临沂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山西男子网上发文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遭山东沂南警方跨省抓捕”一事,临沂市公安局已派出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临沂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庞某某称,他是一名货车司机,住山西省天镇县,平时也写自媒体稿件。
澎湃新闻获得的庞某某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2年8月23日,苗某某用微信告诉庞某某,当天,其驾驶汽车在205国道沂南县双堠镇由南向北行驶,看到路中间交通执法人员很多,旁边停了一辆大货车,苗某某就采取制动,结果追尾货车左后方。随后,苗某某拍照、拍视频,认为交通执法人员违规上路追车,大货车停车后,交通执法人员没有摆放安全提醒设施,导致后车追尾。苗某某和交通执法人员发生争执。
随后,庞某某用本人注册的“天镇庞某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一文,附有苗某某提供的视频、现场照片等。8月25日之后,庞某某又先后发布了两篇文章,其中一篇文中配上了“沂南县热线办理”对此事的多次回复。其中一则2022年8月30日的回复称,沂南县交通运输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整个执法过程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规范,无抢夺手机及殴打当事人的行为,全程都有执法记录仪录像追尾交通事故问题,由交警部门处理,当事人苗某某在网络上歪曲事实、恶意抹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沂南县热线办理”同日的另一则回复称,追尾事故发生后,交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苗某某发生肢体接触,后苗某某的手机被交通执法人员交由派出所人员手中,核实机主身份后返还。
2022年9月5日,庞某某将三篇微信文章全部删除。
据现代快报报道,苗某某在事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正取保候审。
拘留通知书 受访者 供图
2023年1月30日,庞某某被沂南警方从山西家中带走并刑拘。《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显示,该局已于2023年1月30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庞某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此后,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和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华律师以公益律师身份接受委托,介入该案。
蓝天彬认为,庞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他认为,沂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允许网民监督。庞某某发布的内容以现场视频和照片为主,辅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评论性文字,不属于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文章中,庞某某并没有对关键性信息进行篡改,还在微信文章贴出了沂南县官方的回复,展示的各方信息较为全面。他还多次在微信中提醒苗某某“千万不能有假”“必须说真实事实”,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进行散布的情形。此外,庞某某的微信文章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不具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故意,而是出于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