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吉林地区实力强的刑事大律师团队,吉林省被拿下的官员

时间:2023-06-05 06:06:04来源:法律常识

2015年8月1日9时许,中纪委网站爆料: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谷春立被视为十八大后吉林落马的“首虎”。多位知晓内情的消息人士证实,这个“首虎”落马主要问题应该追溯到他主政7年的鞍山。

01伴随人生的几个“三年” 

谷春立1957年7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从参加工作到走进监狱,他的人生中有许多个“三年”。1975年他作为下乡知青来到沈阳市辽中县长滩乡东村;三年后考入东北工学院沈阳分院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毕业后到沈阳化工设备总厂先后任办公室秘书、车间副主任、技术科长;1990年调辽宁省计 委长期规划处做过主任科员、党组秘书、人事处副处长;三年后,他开始频繁更换单位,三年跳了三个单位:1993年担任辽宁创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综合业务部部长、1994年任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1995年任沈阳市经贸委专职委员、副主任;三年后任沈阳市纺织局局长;又一个三年后,2001年任沈阳市经贸委主任。

2002年成为他仕途的转折点,担任了市委常委、铁西区委书记、区长,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又是三年后,调任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任鞍山市委书记;再过三年,2013年升任吉林省副省长;也是仅仅三年,2015年8月被中纪委审查。

02“谷大扒”与“一指没”

2005年12月,48岁的谷春立卸任沈阳市委常委、铁西区委书记,调任鞍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三个月后转为市长,不久他就得了一个“谷大扒”的外号。谷春立之所以在鞍山掀起狂飙突进式的“拆迁式”改造,很大原因是因为他在沈阳曾经取得的政绩,也是靠搞拆迁捞取的。

谷春立的辉煌离不开那场“铁西世纪大搬迁”。沈阳市铁西区一度是中国重要的重工业和装备制造基地,被称为“中国的鲁尔”。多年以前曾广泛流传过一句话:东北看辽宁,辽宁看沈阳,沈阳看铁西。然而,在经济体制转型的阵痛期里,当老东北重工业基地遭遇衰败的时候,铁西区也经历了一段茫然和痛苦。

沈阳老铁西的样子

“救活铁西”的第一个动作是2002年6月18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将铁西区老工业基地与张士开发区合在一起,进行合署办公。而就在第二天,谷春立主持召开了他任铁西区长后的第一次会议,正式提出铁西区的唯一出路就是搬迁。

谷春立上任不满一个月,便决定将铁西区内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所有企业都搬迁到张士开发区,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铁西区相继有130多家大中型企业迁出。腾出的大片空地,后来都成为了投资的黄金地段。奄奄一息的铁西区很快完成战略调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集住宅、贸易、服务业于一体的新城区。铁西的改造模式一度吸引了不少外地官员前来考察学习。

谷春立行事大胆、遇到阻挠强硬解决的做派,在这场世纪搬迁中,得到体现。虽然也留下了一些拆迁后遗症,但从表面上看,铁西区的改造给谷春立的履历簿“添彩”不少。或许也正基于此,到鞍山市任职后,谷春立便迫不及待地复制“铁西模式”,铁西区的“谷头儿”最终成为鞍山市的“谷大扒”。

谷春立赴任鞍山,在沈阳铁西建设中和谷春立关系密切的一批开发商也跟去了鞍山。那时的鞍山,主街胜利路两侧,都是三四层的旧楼,因居住人员密集,拆迁难度大,几任领导想动迁都无奈放弃。谷春立来后,在全长9.1公里的胜利路沿线大范围动迁,将其打造成鞍山最为繁华的商业街,百姓对他留下“有魄力”的印象。

但据鞍山市民回忆,谷到任鞍山之后,沈阳铁西区被动迁的居民仍然成批到鞍山市政府门前,找谷春立要求解决遗留的回迁问题。很快,鞍山全市也开始了大面积动迁,百姓的看法从期待变成不安,“不切实际,不计后果,扒的时候蛮横强硬,但并没有回迁的承诺”。同期开始的动迁太多,租房价格上升,发放的租房补偿仅够房租1/10。

鞍山万水千山百湖城规划

谷春立在鞍山期间,为了实现“万水千山百湖城”大鞍山梦,主导实施“城市再造”工程,前前后后拆扒片区44个,涉及居民92766户。鞍山很快就被他拆得千疮百孔。在鞍山拆迁住户看来,未经国家法定程序的拆迁成为常事,市里开一个会议,贴一纸通知,就可以决定一个地块是否被动迁,尤其是谷春立决定的山南、达道湾区域拆迁,百姓称之为“一指没”。

鞍山市民回忆,谷春立在位后期,他们最怕听到的两个字就是“动迁”,提心吊胆的鞍山市民给谷春立起了“谷大扒”的外号,流传甚广。“谷氏拆迁”中,补偿标准并不公开透明,觉得补偿不合理的住户大多遭遇强拆,拆前被社会人员押到车上或关起来,人放回来一看,房子已经推倒了。在网络上,至今留有不少因强拆被打的百姓照片和自述。谷春立在位时着力打造的“百湖城”,如今湖水见底,规划中的湖边商业长廊也未实现。

鞍山市民至今提起为之可惜的,是鞍山市教委大楼。耗资6000万元建设的鞍山教委大楼仅仅使用5年就被扒掉。耗资两亿元,在2009年新建的鞍山市体育馆以及仅仅使用10多年的工商大厦、公安局大楼等公共设施,都以“有碍市容”的名义从人们的视线中消除。

据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2012年9月发布的消息,拆迁涉及鞍山的54个自然村的48674户农户。这还不包括山南小区2059户和在农村推行“农村城市化”而毁掉的11个自然村。在风传谷春立欲扒掉鞍山多所中小学并集中搬迁到郊外时,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的举报潮。

03“谷氏拆迁”惹众怒

得知谷春立落马,2015年8月2日深夜,鞍山市高新区金胡新村响起一阵鞭炮声,村民们聚在一起感叹:“谷大扒终于走到了今天”。

金胡新村,位于鞍山钢铁公司所属的齐大山矿区脚下。胡新村强拆和其中的利益输送是导致谷春立落马的直接“导火索”。鞍钢下属全资子公司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年前落户在由四个村合并而成的金胡新村,前后共进行了三期征占拆迁,面积达到1500多万平方米,征占土地始于2004年国家发改委一份《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西区建设和老厂改造规划的批复》。

激烈冲突源自2006年开始的二期征占,到鞍山任职一年的谷春立市长根据上述文件,代表鞍山市政府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书》,鞍山市政府从鞍钢获得土地出让金数亿元。鞍山市政府根据这份《协议书》,由谷春立个人决定,亲自签署“拆迁请示”,未经任何行政机关裁决和司法机关裁定,调集大批警力,组织有城管、民兵、村委会等组织参加,进行了大规模的强制拆迁活动。

这次拆迁罕见地被交给金胡新村村委会,村党委书记樊洪义在2010年一次动迁会议公开表示,“鞍山市把动迁事宜交给金胡新村村委会来办理,动迁资金,包括林木补偿及行为由我们金胡新村村民委员会来办理。天下没有,鞍山市少见”。但村民反映说,村委会经常自定标准,村民差不多面积的院子,补偿标准会有十倍的差距,部分村民不愿接受不合理的补偿,等待的结果是强拆。

2012年6月20日,没有经过任何行政机关批准和法院裁定的情况下,几百名人员驾驶警车、铲车,后面跟着救护车,驶向鞍山市最大的牛蛙养殖大户、金胡新村胡有库的农场。据农场人员讲述及现场录像显示,当时农场人员被强行拖上山,育种母猪、待乳羔羊被铲车、拖车压死,农场的养殖场、牛场、加工厂、鱼塘、办公室等被砸毁。胡有库随后将金胡新村和鞍千矿业列为共同被告,以民事侵权为案由,将他们告上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索赔标的高达1.59亿元。对此次拆迁,鞍山市政府矿山二期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的简报称,“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公安、综合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完成了西大背采区内最后一户林蛙养殖户动迁工作,影响矿山二期西大背采区正常生产的最主要障碍得以清除。” 2012年9月20日,国家发改委派出工作组,前往鞍山约见谷春立,询问谷春立强行拆迁的根据。谷当场表示:“不拆了,不拆了。”2012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老区铁矿山改扩建规划项目核准的批复》,这份“中央批复”使金胡新村的人们意外发现,自己被强迁的房屋,被占用的土地,都不在2004年4月28日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范围之内。

但强拆并没有停止,2013年3月14日再度强拆,多家媒体转发报道《鞍山金胡新村遭强拆,多人被打未补偿》。在未补偿的情况下,3月中旬,镇领导指挥数百人围住村子,两百多人持镐将村民赶出房屋,随后铲车将二十多户的房屋及多个蔬菜大棚推倒。多人被打,电视冰箱等物品被砸,有村民被迫搭窝棚居住,事件发生后,多位法学专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对鞍山市政府强拆依据——谷春立与鞍钢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书》的效力进行论证。论证结论认为:“《协议书》不能作为强制拆迁的根据”,“本案系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涉嫌构成犯罪”。

金胡新村党委书记樊洪义回应称,鞍钢占地的手续后期都补全了, 动迁是谷春立指导政府人员干的。动迁区正是鞍钢采矿放炮区,对不愿离开的百姓是上了点手段,那只是出于安全着想的“强制驱离”。樊洪义介绍说,在搬迁的两千多户中,现在只有七八户仍在告状,也是因为市里、区里没有正确处理,百姓诉求过激。但一位被强拆百姓告诉记者,至少有上百人仍在不断向上反映曾遭遇的不公,先搬离的住户只拿到十余万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又失去了土地,很多村民生活陷入了困境。

2013年3月3日上午,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复审金胡新村民状告鞍山市千山区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村民对强拆中的暴力提起行政诉讼,“谷春立曾下令将金胡新村抗拒拆迁的村民几十人抓到鞍山市千山区公安局,其中五人被以妨碍生产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两人被以扰乱公共秩序被刑事拘留”,后来全部释放。一份记录庭审细节的文章显示,鞍千矿业代理人在庭审时称:我们已经给了鞍山市人民政府39亿元,至今要钱没有,要地也没有……

对于谷春立这些吹牛皮,说大话,脸不红,心不跳的胡说八道,鞍山的老百姓评议如潮,原来已经在互联网上红遍天的“谷大扒”三个字,更显得得“残阳似血”,对谷春立非法暴力强迁,毁掉美丽鞍山的血粼粼控告犹如井喷海啸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有人给他做了一首打油诗说“古春立,真争气,扒楼房,盖监狱;老百姓,没福气,被拆迁,住地狱!古春立,有魄力,拆农村,占耕地;老农民,干着急,住楼房,没收益!” 戏称他是“一枝(指)梅”(一指房子就没了),对于他的离去高升,人们骂声不绝,惊呼“吉林人民要遭殃了,谷春立要是去北京,他敢把天安门扒了!”。

鞍钢一位退休领导回忆说,谷春立在鞍山任职时,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原会长到鞍钢调查,调研会上曾表示,鞍山市要给鞍钢帮助,国家给鞍钢在千山建矿的拆迁安置费,市里不能给挪用了。鞍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现任领导则表示,很害怕谷春立来鞍钢,一来就要揩油。鞍钢近年不再招收鞍钢子弟的转业兵,而是给每人六万元安置费,由鞍山市政府代为安排,但据他了解,鞍山市政府并未足额发放。

04烂尾工程与债务风险

谷春立干满一届时,曾想离开鞍山,但当时鞍山市财政亏空、拆迁矛盾突出,领导层不愿接手烂摊子,竭力劝他留任。2013年初,谷春立被提拔到吉林省做副省长。他在鞍山曾着力布局的一些大工程,烂尾至今。

有鞍山网民在博客上记录下谷走后的鞍山:“如今,横亘美丽千山东西的百里钢城,记录着共和国工业发展历史,有着东方鲁尔称号的鞍山,已经被谷春立破坏得千疮百孔,蹂躏得东倒西歪,一栋栋烂尾楼,直插云霄,一片片耕地,杂草从生,十万户市民颠沛流离”。

“谷氏动迁”时期的动迁户至今仍有尚未回迁居民,时间长的住户已经租房等待了六七年。一个面积巨大的烂尾坑位于鞍山高新区科技广场原址,被称为“败家工程”,曾是高新区的休闲公园,但被卖给开发商,在地下修建商业街。鞍山高新区原科技广场被挖掘开,欲建地下商业街,整体“开膛破肚”,施工不久停工,现在破损的地下建筑裸露着,中间积满臭水,无人问津,烂尾多年(现已被建为万达广场)。

2012年10月,谷春立曾在视察大德御庭项目时说,鞍山要切实加快城区改造步伐,要注重商业地产的发展。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要按照“万水千山百湖城”的要求,多发展水系,多注重生态保护,让楼宇置于山水之间。千山七号桥附近一度人工开掘河道蓄水建湖,甚至引鞍山用于饮用的水库水来灌湖,谷春立离开鞍山后,这里几近断流,周边计划的商业也一并停工。

一份鞍山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显示,在2005年以前,鞍山市土地出让较少,主要依靠老工业支撑城市经济发展,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2006年开始,鞍山市土地出让规模呈现爆发态势,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土地出让金的增长率在2006年达到1000%的恐怖速度,之后开始逐年下降,但依然达到 100%以上。

2005年这个分水岭后,鞍山迎来了他们的新市长谷春立。不可否认,超高土地出让金增长率和土地出让金折射出的是谷春立时代鞍山房地产业的爆发与迅猛发展。但谷春立任职期间,给鞍山留下了数目惊人的政府债务。“鞍山政府未来几乎十年的钱都在谷春立在位时花出去了,接任的班子几乎没有什么花钱的大动作”。2015年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在第一部分结尾处提出,“全力防风险谋长远,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控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提高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债务融资成本降低3.5个百分点”。

谷春立给鞍山留下的伤害,除了物质上的破坏,还有数年难以平复的精神伤害,目睹过强拆场面、父母被打的孩子,曾经被吓得不敢去上学。谷春立落马消息传回鞍山,百姓在感慨之余,更多的是面对鞍山现状的无奈哀叹。

05霸道的强势书记

谷春立在位到落马期间,同僚、下属和百姓对他的举报一直不断,伴随着他的官场末路。从沈阳铁西到鞍山,谷春立给周围人留下的最主要印象是“强势”,这种性格既使谷在初到鞍山时拓开局面,也成为后来举报者认为他“一言堂、家长作风”的佐证。

“谷春立主政鞍山市时,基本没有其他领导说话的余地”,熟悉鞍山官场的人士介绍,开市委会时,谷春立拿出一个人事议题往桌子上一放,之后说,今天我们讨论某事,同意的举手,然后谷春立率先把手举起来。一次谷春立想晋升一个曾因违纪被处理过的人,与会一位常委提醒说,被提拔者目前正在被警告过程中,处分撤销之前或撤销一段时间之内,不适宜再提拔任用,“你是书记,还是我是书记?”谷春立当场反问。经常与谷春立意见相左的这位常委,后期每遇讨论重要人事的市委班子会,都会被谷春立提前安排出差。长此以往,他觉得没法继续干,主动申请调到另一个市去了。

一次政法委书记召集政法系统人员开会,请时任市委书记的谷春立过来讲话,谷春立刚开口,一位坐在前排的检察长手机响了,谷春立一拍桌子起身离开了,留下一屋子人面面相觑,这位检察长也为此提心吊胆了很久。接近鞍山官场的另一位知情人证实,谷春立很爱骂人,开大会看谁不顺眼,张口就骂,有时会直接爆粗口。谷春立的属下对这种“家长制作风”敢怒不敢言。谷春立下去视察,看到某处做得不好,一问是谁负责,当场决定“就地免职”,并不理会组织程序的规定。

而鞍山官场流传的一条升迁暗道需要通过谷春立的妻子朱丽娟,她的学生和介绍的熟人,可以不通过组织程序进行任命和调任。谷春立在一次信访会上的拍板,直接改变了辽宁天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浚泉的半生。李浚泉是一位从业近30年,并在2004年荣获辽宁省政府二等功的当地知名律师。

2008年4月6日,时任鞍山市市长的谷春立主持市政府信访专项会议,会议其中一项是研究李浚泉要求恢复事业单位身份一事。会前已经通过信访局工作人员查明:他是早期具有司法行政编制身份的专职律师,1994年被司法局公派筹办律师事务所,公职身份一直没有改变。但在改制过程中,公职身份未经依法依规正常审批,却被市局领导无端人间蒸发,编制也被顶替。

本想通过信访找回公道,但在信访会议上,谷春立强势地直接拍板——不予恢复。自此,失去公职和律师执业权的李浚泉走上漫长的上访和诉讼之路。2012年5月,李浚泉得到辽宁省领导批示,指示有关部门解决律师所上访事项。他意外得知,自己在一年前已经被稳控,问题被搁置起来。

2011年7月29日下午,谷春立在市委专题会上宣布,67件涉法涉诉终结案件责任主体移转到地方党委政府,辽宁天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浚泉名列其中。这演变成了一场“闹剧”,李浚泉行政诉讼的被告司法局,成为了他的办案单位。涉及自己的两个案子都因地方政府干预,被法院排除司法管辖而导致告状无门。两个案件都没有经过省级法院听证,终结也未被告知。

06红粉知己女会长

鞍山温州商会在鞍山异地商会中,是会员人数最多、最活跃、实力最强、规模最大、最有知名度的异地商会。更为知名的,是活跃在鞍山30多年的女会长徐小艳。

在谷春立落马的一周前左右,鞍山知名的温州籍女商人徐小艳被有关部门带走。徐小艳的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已被终止。

作为辽宁凯特集团董事长的徐小艳,也在鞍山铺开自己的商业路线,旗下公司在鞍山打造了国际华府、绿城豪庭等多个房地产项目,以及辽宁中部城市规模最大的五金机电城。2010年开盘、2013年入住的国际明珠大厦,是鞍山的超高层建筑,与市政府隔路相望,销售主打的广告词就是“与市政府咫尺毗邻”。据介绍,这里原是政府机关楼,民政局、轻工局、仲裁委和市人大等多家机关都在这个楼里办公。被鞍山当地人认为“神通广大”的徐小艳拿到了这块地,并建成47层高的高档楼盘。除了这一项目,徐小艳还在有着“镁都”之称的海城开发区投资5000万元兴建菱镁工业园。此外,她还在鞍山市中心商业区、鞍山站前广场又打造了辽宁凯特购物中心。

谷春立多次外出招商,都会带上徐小艳。徐小艳曾被鞍山市政府授予“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并被辽宁省政府领导聘为“辽宁省招商引资顾问”,在2013年初,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在中央巡视组第一批巡视时,徐小艳就被抓了”。在谷春立落马前一周,徐小艳被相关部门带走,徐小艳被抓不久后,传来了谷春立落马的消息。2015年7月30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中称徐小艳的人大代表资格已终止。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其正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谷春立仅从徐小艳处捞到的好处超出想象。” 央视播出的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谷春立现身说法,讲述称,“我犯罪主要问题主要是跟一些企业家之间有一些联系。如果你不做到‘亲’、‘清’,那么就是祸兮之所伏,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教训。”

07吃喝省长和他的“秘密点”

谷春立担任吉林省副省长后,主管领域为:协助省长分管负责科技、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外事侨务、国有资产、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经济技术合作、贸易促进、有色地勘、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领导工作。

谷春立在为吉林省交通厅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时要求,交通行业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把“严”字贯穿到做人做事做官的各方面,时刻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谷春立强调,干部要坚持底线、坚守红线,一方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为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他说的很好听,做的又怎么样呢?   

2016年10月17日至25日,由中纪委宣传部和央视联合制作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播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十余名落马省部级贪官现身说法。其中,他们亲口讲述的一些吃喝、消费的细节,令人触目惊心。鳄鱼尾巴、龙虾、鲍鱼、海参、东星斑鱼、佛冈农场猪肉、鱼翅等,都是他们的“盘中餐”。中纪委工作人员唐波介绍,谷春立从2015年到案发的半年时间内,多次接受公款宴请,包括出入私人会所大吃大喝,次数达到了三四十次之多。“大多数是不对外经营的,都是内部的一些场所”。经常为谷春立安排各种饭局、一起参与吃喝应酬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树森说,“俺俩天天有局,还整个秘密的点”。 

“秘密的点”是在哪儿呢?专题片透露,谷春立吃请应酬很多是在一些企业的内部食堂,由企业精心安排饭菜和酒水。

2015年10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谷春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害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礼金,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国有企业车辆,接受公款宴请,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务问题涉嫌犯罪。谷春立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谷春立开除党纪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终审判

2016年10月18日,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12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谷春立受贿一案。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谷春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5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春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谷春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7年3月3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案,对被告人谷春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谷春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谷春立表示接受判决,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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