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8:16:12来源:法律常识
一、解答法律咨询2件次。接受沧县公安法律援助案件指定辩护3件,接受沧县法院指定辩护案件1件。沧县检察院指定刑事辩护人2件。上述案件均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理案卷材料。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做解答,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沧县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汪家铺乡政府于汪家铺乡彭店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发放纪念品150余份,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读本100余份、法治宣传袋100个。
三、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业务办理工作。办理社区矫正接收手续1件,接受委托机关调查材料3件,出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4件,办理社区矫正解除手续5件,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姚官屯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地点进行实地查访,切实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做到轨迹清、情况明,并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李天木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公益活动采用集中分组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