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0:19:05来源:法律常识
正义网青岛10月10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吕秀丽 马璐瑶 孙海斌)“希望你能够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在考验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认真接受矫治教育,走好人生道路,做父母的好儿子,社会的好公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公开听证会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律训诫,并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侦查人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和监护人全程参加听证,律师、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
犯罪嫌疑人小强,17岁,帮助“哥们”处理其女性朋友的情感纠纷,伙同三人持械将素不相识的小旭和小志打伤,小旭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小志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小强因为恐惧选择藏匿,后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小坤,17岁,父亲有疾病,家庭条件拮据。为满足物质挥霍欲望,两次入户盗窃邻村村民人民币600元,外加4盒香烟,涉案金额共计1100余元。
“通过阅卷、讯问及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两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原因主要是男孩子年少的意气冲动和虚荣,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长期跟不上也有一定关系。他们初涉犯罪,主观恶性小,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他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既是对其进行感化挽救,让他们知道社会没有放弃他们,同时也让他们感知刑法的重量,以后不能恣意妄为。”
经过审查论证,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是非常审慎的。首先他们是未成年人,心智相对没有发育成熟,人生的路还很长,不能一棒子打死;其次,是犯罪情节轻微,有法定从轻的情节如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另外,二人均已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主动要求对其免于刑事处罚。”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予以肯定,“促和解检察官做了大量工作,希望两名年轻人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敬畏法律,恪守底线,做一名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近年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紧扣“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支持体系。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综合案情,根据《即墨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并经过公开听证,在人民监督员监督下,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制定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一方面要求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每月定期汇报生活、学习、工作情况,提交检讨书及学习心得,检察官对他们进行面对面教育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因观护帮教基地暂不安排聚集式帮教公益活动,检察官助理开展“云帮教”,采用网上视频的方式,不定期与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父母进行交流沟通,对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给予关心和帮助。帮助附条件不起诉人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帮助他们的家庭走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心理阴影。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经过公开听证,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