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8:32:43来源:法律常识
昨晚,一名网友在后台联系我,说她男朋友前段时间入职了一家网络公司,每月工资还可以,昨天晚上在她家中,突然来了5个便衣警察,亮了警察证之后就将她男朋友抓走了,她当时看了对方的警察证,是外省的警察。具体犯了什么罪也没说。她今天跟男朋友妈妈去当地辖区的派出所询问,也没有问到什么情况。现在家里面心急如焚。这名网友问,公安是可以跨省抓捕吗?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由于这名网友反馈的信息并不是非常全面,她自身所知道的详情也不多,所以袁Sir只能就问题来回答问题。联想到之前也有网友询问过我公安跨省抓捕的事情,今天干脆写篇文章来进行介绍。
一、公安可以跨省抓捕吗?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有限制。前几年,估计会有很多网友看到过一些因为公安跨省抓捕引起纠纷的新闻,袁Sir看到的新闻里面当事人可能就是在网上发表了一些“过激”的言论,第二天就被“跨省”远道而来的警察在家中被按倒带走。这给老百姓带来的不安感是非常强烈的,虽然之前《刑事诉讼法》就有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公安还是并没有重视这一块问题。后来在2020年6月,公安部专门发出《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对违反该通知的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处罚后,这种类似的新闻才少见。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确认公安跨省抓捕是否合法?
看了前面的法条,我们都知道了公安是可以跨省抓捕办案的,但是一定要求是履行了程序与当地警方合作来进行抓捕。实践当中,需要两地公安沟通制作个办案协作函。所以在抓捕时,要确认是否合法,就一定要询问是否有当地辖区的干警在场或者是否有办案协作函,如果只有外省警察在场也没有协作函,那么赶紧报警,等当地干警到场处理确认,万一的万一碰到“冒充”警察呢?
三、家属碰到亲人被抓走了应该怎么办?
这也是文章开头咨询人面临的问题,要知道一般来说,被公安兴师动众的从外省赶来抓走,肯定是涉及到刑事案件了。这时候袁Sir只能建议赶紧找个律师,好等警方那边通知关押在哪个派出所时,好及时去会见了。毕竟要知道看守所里面家属是不能会见涉案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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