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9:10:23来源:法律常识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伤者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不但要忍受长期的身心伤痛,而且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或者没有能力赔偿时,还要面对重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伤者都希望能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以纾解心中的不平。但是,法律并非如此规定。
2017年2月13日晚上6点多,黄某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从老乡那里借来的摩托车外出,沿集宁路兜风时,撞到正好步行路过此地的孙阿姨,导致孙阿姨右肩部、右胸部外伤,腰椎骨折。事发后,黄某没有及时停车,反而加速逃跑,留下孙阿姨在地上躺了半个小时,后来在过路人的帮助下,送到医院救治。当天晚上,宝山交警根据附近道路监控录像,追查到摩托车的车主。发现事发后黄某归还了摩托车,就连夜跑回内地老家了。该摩托车已经脱保,没有购买任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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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阿姨经过近半年的治疗和康复,花费了将近五万元的医疗费,伤情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孙阿姨根本无法联系到肇事的黄某,更不用说获得足额的民事赔偿了。孙阿姨及家属多次找到事故的承办警官,希望能为她做主,找到肇事逃逸的黄某,把他抓起来判刑,一定要出这口冤气。交警向她做了详细的解释,但始终无法解开孙阿姨的心结。
无奈之下,孙阿姨只能寻求“新民交通法援”平台的帮助,希望能尽可能帮她讨个说法,不能让肇事的黄某逍遥法外。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代理其向法院起诉,并深入浅出的给孙阿姨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意外伤害案件,只要不牵涉到故意伤害,一般就是通过民事途径来获得赔偿。只有符合特定的条件,才会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比如:导致多人重伤或一人死亡后果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并且肇事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的情况下,才能追究肇事方“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除此以外,交通事故都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当然,在法院民事判决以后,如果肇事方有赔偿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也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或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孙阿姨的案件,只能希望在民事判决以后,在执行阶段请求法官对黄某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来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