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0:43:52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山西农民工法援工作站实实在在为民办事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法治日报记者 周斌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9年有余,法律援助已然成为了我工作生活的一部分,是我的一种信仰和情怀。”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李文红坦言,法律援助工作成就了自己。
开启李文红法援事业的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2007年3月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由山西省律师协会成立的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门机构。成立十几年来,工作站收获了无数赞誉。
工作站配备专职援助律师6名,法律援助的形式包含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代理等。除了站内的工作,工作站每周都会委派援助律师在山西省政务大厅、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省公检法信访办值班,接待来访人员。
2010年,工作站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
“每天面对的人都不一样,大多是自身能力有限的困难群体。无论是咨询还是办理案件,我们都竭尽所能。能够帮助一批又一批困难群众,证明公益事业很有意义。”负责工作站日常行政工作的王乐感慨道。
2017年4月10日,运城市稷山县的杜某来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正在值班的工作站援助律师闫艳军仔细倾听了杜某的叙述。原来,2013年8月,杜某的两个未成年孩子在村民杜某某承包地上、卫某挖沙石形成的深坑内溺亡。稷山县人民法院、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杜某68513元,杜某不服,到山西高院上访。
分析案情后,闫艳军建议杜某依法申请再审,并告知可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不必再来上访。杜某采纳了闫艳军的建议。随后,闫艳军系统整理案件证据材料,帮助杜某起草再审申请书并向山西高院申请再审。
经审查,山西高院裁定运城中院再审本案。这是一起成功引导信访案件转入诉讼程序的典型案例,工作站援助律师在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工作站更是硕果累累,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挂满了工作站内的墙面。
2019年10月,太原市的王某在村里一家公司务工时不慎割断一根手指,被公司经理送往医院救治。养伤期间,公司未给其发放工资。出院后,王某多次向公司催要工资,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王某来到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帮助。
接到指派后,工作站援助律师冯峥仔细了解案情,发现公司与王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已拖欠王某近4个月的工资。因公司没有给王某打欠条,王某也没有工资单等工资结算记录,冯峥通过仔细查看王某提供的材料,终于从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证明其日工资为150元的证据。
在完成证据整理、工资和赔偿金计算、仲裁申请书起草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后,冯峥帮助王某到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庭审中,冯峥举证质证,提出在公司拒绝提供考勤表的情况下应按王某自行记录的出勤天数支付工资。最终,仲裁委认定公司应支付王某未付工资等经济补偿金共计3.4万余元。
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公司负责人主动与王某协商,考虑到双方在同村居住且还有其他工人被拖欠工资,最终王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其工资1万余元。
然而到了约定时间,王某只收到部分工资。在冯峥的帮助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拿到全部工资。王某特意给工作站送来锦旗,上写“法律卫士 为民解忧”。
诸如此类的劳动维权案例还有很多。自2007年成立至2020年年底,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9574人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259件,为受援对象追讨欠薪、工伤亡赔偿款等共计1.6亿余元,不仅得到群众一致好评,还多次受到国务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表彰,获得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关爱农民工模范单位、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单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等众多荣誉,多名律师被授予全国、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据了解,工作站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通过法治课程、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传递给大众。新冠肺炎肆虐期间,工作站律师踊跃捐款,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部分律师坚持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值班,为抗击疫情作出了积极贡献。
“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过去还是将来,我们的目标始终不变,即尽律师所能助困解忧,为援助对象实实在在办点事。”展望未来,工作站负责人冀云峰这样说。
责任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