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2:04:58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苗雨律师丨山东齐鲁(淄博)律师事务所
收到判决书,大家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看裁判结果。如果对裁判结果不服,就要立即着手准备上诉了。那么,在起草上诉状时应当注意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因此,如何选择上诉理由,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决定着案件的走向。要想选择合适恰当的上诉理由,首先我们要清楚二审的裁判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判决、裁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认定事实清楚、认定事实错误以及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在适用法律方面,分为适用法律正确和适用法律错误两种情形。
因此,我们可选择的上诉理由包括认定事实错误、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以及适用法律错误等。认定事实错误和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具有不同的含义,我们应当有所区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1]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确定的证据按照法定规则推导出案件法律事实的过程。在事实认定过程中所认定的事实不是普通事实,而是对案件裁判有法律意义的事实。[2]
1.认定事实错误
主要指以虚假或者伪造的事实作为定案依据;
2.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主要指对基本事实的认定不真实、不够准确或者未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
适用法律错误,主要指以下情形:
1.应当适用甲法律却适用了乙法律;
2.适用已经失效的法律;
3.适用的法律不正确。[3]
结语
结合笔者代理二审上诉案件的经验,在起草上诉状时,应当明确上诉请求,并严格围绕该上诉请求,采用一定的逻辑结构,论述原审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忌大段阐述与上诉请求无关的事实,宣泄个人主观情绪。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五条.
[2]江必新,何东宁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卷》(第二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
[3]杜万华.《商事审判程序问题审判指导》(增订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